劉兆水 ,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懷遠縣政協委員,蚌埠市人大代表、勞動模範,蚌埠市震興路橋工程公司董事長。
2018年11月,劉兆水因涉黑被抓。
2019年10月31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聚眾鬥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兆水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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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
汶川大地震後,劉家四兄弟自帶兩台挖掘機赴北川抗震救災。 10多天裡,他們轉戰多處坍塌堵塞路段,冒著餘震不斷的危險,爭分奪秒,排險除險,搶通了一條條 “生命通道”,為搶救傷員和運送物資贏得寶貴時間。10月份,在向災區送溫暖的活動中,劉氏兄弟又向災區捐獻了 6萬元的棉被。從1998年開始,靠勤勞走上致富路的劉兆水就開始回報鄉鄰、回報社會。迄今為止,先後資助貧困鄉親不下40萬元。2010年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涉黑經歷
自上世紀90年代起,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四兄弟通過販賣砂石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基礎。
2004年,劉兆本等人從事非法採礦。
2005年,劉兆本擔任新城口村黨總支書記(後兼任村委會主任), 為劉氏兄弟在當地形成強勢地位和非法斂財提供了有利條件。
2006年,劉兆剛成立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控制採礦所必需的炸藥,劉氏兄弟及其他成員陸續加入,開始了長達十餘年非法採礦的違法犯罪行為。
2007年,劉氏兄弟為爭搶工程項目,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排擠、打壓競爭對手。當年4月,被告人馬士鳳糾集百餘人持械與他人鬥毆,用鏟車推倒企業院牆,此事在當地產生重大影響。至此,以劉氏兄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之後,劉氏兄弟以強行兼併採石散戶等方式,對當地採石行業形成全面非法控制,該組織進一步發展坐大。
多年來,該組織為維護自身利益,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採礦、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強迫交易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為。該組織利用家族勢力,長期大肆非法開採,對當地採礦行業形成全面壟斷和非法控制;強占村民土地,強遷村民祖墳,興建宗祠、豪宅,震壞村民房屋,為非作惡,欺壓、殘害民眾,對當地民眾形成了心理強制、威懾;無視安全法規,在非法開採中造成多人死傷;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利用非法採礦等手段獲取的巨額經濟利益,大肆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庇護,以黑斂財、以財養黑、以錢開路、禍害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自然環境、政治生態和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涉黑事件
2018年11月25日報導,曾帶挖機赴川救災入選“中國好人“的蚌埠劉氏四兄弟涉黑被抓。2015年以來,蚌埠市公安局接民眾反映線索,高新區天河社區新城口村書記劉兆本等四兄弟非法侵占集體資產,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開礦,把持基層政權。2017年7月18日,蚌埠市公安局接線索後迅速啟動偵辦以劉氏兄弟為首的涉嫌黑惡勢力犯罪案件。2018年1月23日開展集中抓捕行動,一舉抓獲團伙成員13人。
依法判決
2019年10月31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等34名被告人、2被告單位重大涉黑案件。
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聚眾鬥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