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修忠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8月
-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性別:男
- 出生地:山東費縣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雙開處分,
人物履歷
1989.09—1991.07 黑龍江省人民警察學校刑事偵查專業學習
1991.07—1991.08 待分配
1991.08—1992.10 黑河市公安局花園街派出所見習
1992.10—1993.10 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刑警大隊辦事員
1993.10—1994.02 黑河市公安局刑偵科科員
1994.02—1994.10 黑河市公安局經濟合作區分局刑警大隊科員
1994.10—1999.06 黑河市公安局經濟合作區分局刑警大隊探長(其間:1995.10—1998.12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99.06—2002.02 黑河市公安局經濟合作區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2002.02—2007.06 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2001.01—2003.12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7.06—2011.02 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副局長(其間:2008.03—2011.01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11.02—2013.08 黑河市公安局行動技術支隊支隊長
2013.08—2018.03 黑河市公安局經濟合作區分局局長
2018.03—2019.11 黑河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0月26日,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長劉修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並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分
2019年12月9日訊息,日前,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黑河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劉修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修忠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權為涉黑組織成員逃避追訴提供幫助並收受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涉案錢款並非法占為己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徇私枉法、貪污、受賄犯罪。
劉修忠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黨性原則喪失,紀法意識皆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執法犯法,貪贓枉法,與涉黑人員沆瀣一氣,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為政不廉,亦官亦商,貪斂錢財;為官擅權,違規插手干預市場經濟活動;生活放縱,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修忠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