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金合信鑫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創金合信鑫優選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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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金合信鑫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創金合信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創金合信鑫優選混合C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創金合信基金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25.00億
  • 託管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102
  • 成立日期:20151119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追求基金資產的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金融衍生品(包括權證、股指期貨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資產配置過程中採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框架,基金管理人基於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分析方法,綜合巨觀數據、經濟政策、貨幣政策、市場估值等因素,形成各資產類別預期收益與預期風險的判斷,並進而確定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資產類別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取“自上而下”的行業策略與“自下而上”的公司研究相結合的方式,構建股票組合。
(1)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過行業景氣度分析和行業競爭格局分析,就行業投資價值進行綜合評估,從而確定並動態調整行業配置比例。在行業景氣分析方面,本基金將重點投資於景氣度較高且具有可持續性的行業;在行業競爭格局方面,本基金將重點投資於行業競爭格局良好的行業。
(2)個股投資策略
1)公司基本面分析
在行業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重點投資於滿足以下標準的公司:公司經營穩健,盈利能力較強或具有較好的盈利預期;財務狀況運行良好,資產負債結構相對合理,財務風險較小;公司治理結構合理、管理團隊相對穩定、管理規範、具有清晰的長期願景與企業文化、信息透明。
2)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將根據上市公司的行業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點,選擇合適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選擇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淨率法(P/B)、市盈率-長期成長法(PEG)、企業價值/銷售收入(EV/SALES)、企業價值/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法(EV/EBITDA)、自由現金流貼現模型(FCFF,FCFE)或股利貼現模型(DDM)等。通過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爭發掘出價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3)股票組合的構建與調整
本基金在行業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礎上,進行股票組合的構建。當行業、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現較大變化時,本基金將對股票組合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主要通過類屬配置與券種選擇兩個層次進行債券投資組合的投資管理。在類屬配置方面,本基金結合對巨觀經濟、市場利率、供求變化等因素的綜合分析,根據交易所市場與銀行間市場類屬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定期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最佳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權重;在券種選擇上,本基金以長期利率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經濟變化趨勢、貨幣政策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實施積極主動的債券投資管理。
4、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風險的基礎上,對中小企業私募債進行投資,主要採取分散化投資策略,控制個債持有比例。同時,緊密跟蹤研究發債企業的基本面情況變化,並據此調整投資組合,控制投資風險。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採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策略。自上而下投資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與期限結構配置策略基礎上,運用數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對資產支持證券的利率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流動性風險溢價、稅收溢價等因素進行分析,對收益率走勢及其收益和風險進行判斷。自下而上投資策略指本公司運用數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對資產池信用風險進行分析和度量,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更優品種進行配置。
6、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1)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進行交易,以對沖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有效管理現金流量或降低建倉或調倉過程中的衝擊成本等。
(2)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權證的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控制下跌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
(3)本基金將關注其他金融衍生產品的推出情況,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將按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制定與本基金投資目標相適應的投資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評估衍生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謹慎地進行投資。
7、其他
未來,隨著市場的發展和基金管理運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變投資目標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應調整或更新投資策略,並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與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費用不同,不同類別的基金份額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或將不同;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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