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必備法律知識及案例精解

創業必備法律知識及案例精解

《創業必備法律知識及案例精解》是清華大學出版社於2022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常亮、王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業必備法律知識及案例精解
  • 作者:常亮、王碩
  • 出版時間:2022年8月1日
  •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302589815
  • 定價:89 元
  • 印次:1-1
  • 印刷日期:2022.07.2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針對開設公司及公司運營過程中涉及的法律規定,結合實際案例進行解讀,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等14部法律檔案,旨在幫助創業者了解公司經營過程中經常涉及的法律規定和典型案例, 更好地了解容易出現法律糾紛的經營行為,以及出現這些法律糾紛的具體原因,從而助其規避法律風險,預防經營過程中的相關失誤。

作者簡介

常亮,法學博士,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管理委員會主任。在北京法院系統工作10餘年,從事商事審判與司法研究實務工作。熟悉公司法律實務,為多家創業公司提供股權設計諮詢與服務。
王碩,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調解員,北京嘉善公司股權糾紛調解中心執行主任。曾任職於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從事商事審判和執行工作。

圖書目錄

第1章
《公司法》
公司安身立命的基本法
1.1 註冊資本認繳制 / 2
案例:註冊資本申報500萬元,實繳200萬元,認繳期限20年 / 2
1.2 初始章程未登記,不生效 / 4
案例:公司章程已生效,股東身份按章程確定 / 4
1.3 變更法定代表人,應辦理登記 / 8
案例:未辦理工商登記,公司是否需承擔原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借款 / 8
1.4 假冒公司名義被罰款 / 10
案例:假冒公司名義收錢不發貨,構成詐欺被判刑 / 10
1.5 註冊地址與辦公地址必須相同 / 11
案例:私營企業有權選擇不在法定住所開展經營活動嗎? / 11
1.6 逾期開業,可能被吊銷執照 / 14
案例:公司成立6個月不開業,吊銷營業執照並罰款 / 14
1.7 經股東會決議才可對外投資擔保 / 15
案例:未經過股東大會同意,僅有股東簽字的對外擔保是否生效? / 15
1.8 股東不得濫用權力損害公司利益 / 17
案例:大股東濫用職權侵害小股東利益 / 17
1.9 股東不得占有公司公章拒不返還 / 19
案例:股東占有公司公章拒不返還,公司該怎么辦? / 19
1.10 股東的兩種出資形式 / 21
案例:股東出資的財產貶值了,需要補足嗎? / 21
1.11 股東抽逃出資被罰款 / 23
案例:股東抽逃出資,掛名董事承擔連帶責任 / 23
1.12 股東會依照規定行使職權 / 24
案例:未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按出資比例分紅的決議無效 / 24
1.13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 / 26
案例:未通知其他股東就轉讓股權,轉讓是否有效? / 26
1.14 股東請求公司收購股權的三種情形 / 28
案例:公司盈利卻不分配利潤,股東該如何維權? / 28
1.15 高管人員八種禁止行為 / 30
案例:公司高管“借新賬、還舊賬”虛構巨額債權 / 30
1.16 另立會計賬簿被罰款 / 32
案例:老闆將公司資金轉到個人賬戶,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 32
1.17 合併後,債務、債權由合併後的公司繼承 / 33
案例:公司合併了,欠付的7萬元工資怎么辦? / 33
1.18 經營嚴重困難,股東可請求解散公司 / 35
案例: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股東起訴解散公司 / 35
第2章
《民法典》—婚姻:
婚姻狀況也能成為公司“內亂”的原因
2.1 夫妻檔公司存在法律缺陷 / 39
案例:夫妻同開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 39
2.2 配偶並非絕對有權分割股權 / 40
案例:離婚時,非股東一方堅決要求分割股權 / 40
2.3 夫妻一方惡意低價轉讓股權 / 42
案例:一方以“零元”轉讓股權,配偶要如何申訴權利? / 42
2.4 配偶是否同意,不影響股權轉讓 / 43
案例:私自轉讓股權被配偶訴至法院 / 43
2.5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也要共同償還 / 44
案例:配偶私自做生意欠的債,離婚時要如何分擔? / 44
第3章
《民法典》—契約:
契約既是交易的“保護傘”,也能成為公司的“催命符”
3.1 契約的三種形式 / 48
案例:口頭形式的契約也可以成立嗎? / 48
3.2 契約自成立時生效 / 49
案例:契約成立不等於契約生效,“一房二賣”套路多 / 49
3.3 契約無效的四種情形 / 51
案例:簽約主體沒有簽約資格,釀成苦果 / 51
3.4 可撤銷契約的五種情形 / 52
案例:遭受欺詐所簽訂的契約,是否可撤銷? / 52
3.5 債權人可以拒絕提前履行債務 / 54
案例:借錢人要提前還款,約定好的利息怎么辦? / 54
3.6 債權人可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 / 56
案例:未經債務人同意的債權轉讓有效嗎? / 56
3.7 不履行契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 58
案例:不履行契約義務,好朋友反目成仇 / 58
3.8 雙方都違反契約,應各自承擔責任 / 60
案例:顧客在療養院摔傷,療養院應該擔負全責嗎? / 60
3.9 收定金不履行債務,應雙倍返還定金 / 61
案例:收了定金不發貨,應當雙倍賠償 / 61
3.10 可以約定違約金 / 62
案例:一方違約,契約沒規定該怎么賠償違約金 / 62
3.11 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買受人可拒收 / 65
案例: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時,買受人是否有權解除契約? / 65
3.12 出賣人應在約定地點交付 / 67
案例:送貨上門途中發生貨物損壞,責任由誰承擔? / 67
3.13 買受人應在約定期內檢驗貨物 / 69
案例:買方後期發現質量問題可以再追責嗎? / 69
3.14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相同 / 71
案例:賣方交付的商品與樣品不一致,構成違約嗎? / 71
3.15 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限 / 72
案例:約定了試用期限就是試用買賣契約嗎? / 72
3.16 分期付款買賣中的契約解除 / 74
案例:分期支付中受讓人延遲或者拒付的,可否解除契約? / 74
3.17 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契約解除 / 75
案例:貨物延期交付,買方是否有權解除整個買賣契約? / 75
第4章
《勞動法》:
勞動糾紛也會讓公司“大出血”
4.1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契約 / 78
案例:未簽勞動契約,也可以認定存在勞動關係嗎? / 78
4.2 兩種勞動契約無效 / 80
案例:勞動者偽造入職材料構成欺詐的勞動契約無效 / 80
4.3 勞動契約的解除形式 / 82
案例:口頭解除勞動契約有效嗎? / 82
4.4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 84
案例:員工試用期被公司延長,違法嗎? / 84
4.5 勞動契約可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 86
案例:違背保密協定,設計師賠償10萬元 / 86
4.6 七種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契約 / 88
案例:員工做兼職,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契約嗎? / 88
4.7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可以裁員 / 89
案例:公司因經營困難裁員,有權要求員工當天離職嗎? / 89
4.8 四種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契約 / 91
案例:用人單位辭退孕期女員工,屬違法解除勞動契約 / 91
4.9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契約須給予員工補償 / 92
案例:辭退臨退休員工,公司支付8萬元離職賠償金 / 92
4.10 三種情形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契約 / 94
案例:試用期內員工可隨時辭職嗎? / 94
4.11 三種情形用人單位需超額支付工資報酬 / 95
案例:員工自願逾時加班,算不算違法? / 95
4.12 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 / 97
案例:員工拒絕加班,可以辭退嗎? / 97
4.13 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99
案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獲賠2.3萬餘元 / 99
4.14 用人單位必須依法保障員工權利 / 101
案例:送完貨返回公司途中出車禍屬於工傷 / 101
4.15 用人單位應對傷殘員工負責 / 103
案例:員工有工傷保險,公司還需要再賠錢嗎? / 103
4.16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 106
案例:員工有權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嗎? / 106
4.17 員工離職帶走公司財產,屬於非法侵占 / 108
案例:離職後把公司的賓士車開回家過年,高管獲刑入獄 / 108
第5章 / 110
《稅收征管法》:
稅務風險是公司大隱患
5.1 納稅人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設定賬簿 / 111
案例:不設定賬簿的後果 / 111
5.2 沒有應納稅款,也應辦理納稅申報 / 112
案例:隨意零申報可能被判為偷稅 / 112
5.3 兩種特殊困難可延期繳納稅款 / 113
案例:納稅人既存在多繳稅款,又存在未繳稅款時,還應遵循追征期嗎? / 113
第6章
《增值稅暫行條例》:
企業經營最常見的稅你繳對了嗎
6.1 增值稅稅率 / 116
案例:“維保”和“維修”增值稅稅率不相同 / 116
6.2 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應分別核算 / 119
案例:混合銷售與兼營業務明顯不同,涉稅處理需謹慎 / 119
6.3 五種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120
案例:公司獎勵員工去旅行,機票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嗎? / 120
6.4 七個項目免收增值稅 / 122
案例:疫情防控期間幫助運送物資,能否享受免收增值稅政策? / 122
6.5 納稅人銷售貨物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123
案例:賣方可以用收據代替發票嗎? / 123
6.6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127
案例:稅率變動,誰該為契約損失埋單? / 127
第7章
《企業所得稅法》:
繳對企業所得稅才能真正贏利
7.1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 131
案例:企業贏利100萬元,通過捐贈節稅5萬元 / 131
7.2 企業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都是應納稅項 / 133
案例:巧售貨物少納稅 / 133
7.3 小型微利企業按20%的稅率繳稅 / 135
案例:小微企業如何享受企業增值稅優惠? / 135
7.4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 137
案例:公司預繳企業所得稅不當被罰款 / 137
7.5 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六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 138
案例:小公司不註銷不繳稅,被稅務局加收滯納金 / 138
第8章
《個人所得稅法》:
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只是一個人的事
8.1 九個項目應繳個人稅 / 142
案例:公司發放過節費,員工個人稅務反而增多 / 142
8.2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 143
案例:公司多扣了員工個稅131元,倒賠了員工5.8萬元 / 143
8.3 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稅 / 145
案例:計算經營所得個稅,投資人的工資可以稅前扣除嗎? / 145
8.4 財產轉讓適用稅率為20% / 147
案例:個人股權轉讓未報稅被判逃稅罪 / 147
8.5 在期限屆滿前補繳稅款,利息加收至補繳稅款之日 / 149
案例:補繳個稅8000元,只因每月被“發工資” / 149
8.6 個人股權轉讓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稅 / 150
案例:個人股權轉讓,稅務局為何多征少退? / 150
第9章
《會計法》:
財務問題是公司的底線問題
9.1 各單位應設定會計機構 / 153
案例:選擇低價代理記賬公司,卻被列入“經營黑名單” / 153
9.2 會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 / 156
案例:指使會計虛開增值稅發票最終害人害己 / 156
9.3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 158
案例:股東有權查閱公司原始會計憑證嗎? / 158
9.4 會計賬簿登記以審核過的會計憑證為依據 / 161
案例:因憑證金額小而草率審核,會計人員連累單位被罰款 / 161
9.5 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符合四項要求 / 163
案例:兼職會計和出納,監守自盜 / 163
9.6 會計人員離職,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 164
案例:會計離職不辦交接,要承擔法律責任 / 164
第10章
《民法典》——物權:
公司動產和不動產的流轉依據
10.1 不動產物權變更,經登記發生效力 / 168
案例:轉讓個人獨資企業,不動產權登記後才能轉移 / 168
10.2 動產物權的變更,自交付時發生效力 / 169
案例:賣了手機又回租,沒簽占有改定協定手機仍屬於原物主 / 169
10.3 不動產或動產可由兩人以上共有 / 170
案例:和他人共有的房產如何分割? / 170
10.4 債權既有物擔保又有人擔保 / 173
案例:不行使抵押權,直接要求擔保人還款可行嗎? / 173
第11章
《商標法》:
不註冊商標,好產品只能“為他人做嫁衣”
11.1 改變註冊商標標誌,應重新提出申請 / 176
案例:註冊商標使用時,外觀稍作修改會不會被撤銷? / 176
11.2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 / 178
案例:商標寬展期內遇到侵權問題,是否可以維權? / 178
11.3 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 / 179
案例:惡意搶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標,公司被罰款 / 179
11.4 七種行為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 181
案例: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判賠20萬元 / 181
11.5 註冊商標中含有通用名稱,無權禁止他人使用 / 183
案例:公司註冊“摩卡咖啡”,後期卻無法維權 / 183
11.6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應承擔賠償責任 / 185
案例: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被判不承擔賠償責任 / 185
11.7 認定馳名商標的情況 / 188
案例:“抖音”速食麵被訴侵權 / 188
11.8 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廣告宣傳 / 190
案例:商家用“馳名商標”字樣促銷,被罰款10萬元 / 190
第12章
《反不正當競爭法》:
找對競爭方法才能真正挫敗對手
12.1 誤導他人獲得競爭優勢 / 193
案例:經營者混淆品牌誤導顧客,消費者獲三倍賠償 / 193
12.2 模仿知名產品包裝獲得競爭優勢 / 195
案例:一字之差,品牌被判侵權違法 / 195
12.3 賄賂他人獲得競爭優勢 / 197
案例:回扣也屬行賄受賄,只要達到一定數額,就會構成賄賂罪 / 197
12.4 侵犯商業秘密獲得競爭優勢 / 198
案例:泄露商業秘密非法獲利80萬元,三人獲刑 / 198
12.5 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的三種情形 / 201
案例:“餡餅”到手變陷阱 / 201
12.6 編造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聲譽 / 203
案例:詆毀競爭對手,被罰10萬元 / 203
12.7 利用技術手段,影響用戶選擇 / 204
案例:外賣平台強制商家“二選一”,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 204
12.8 虛構成交額獲得競爭優勢 / 207
案例:夫妻網店刷單虛構56.8萬元成交額,被罰40萬元 / 207
第13章
《民法典》——擔保:
公司債權有保證,業務關係才能穩定長久
13.1 擔保契約是主契約的從契約 / 210
案例:主契約無效,擔保人是否應該擔責? / 210
13.2 擔保人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 / 211
案例:擔保人突然失去了擔保能力,簽訂的擔保契約有效嗎? / 211
13.3 未經擔保人同意變更主契約 / 213
案例:債權轉讓不屬於債權變更,擔保人不得主張免責 / 213
13.4 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 215
案例:債務人向保證人還款還需支付利息嗎? / 215
13.5 分支機構擅自訂立的擔保契約無效 / 216
案例:未經總公司允許分公司提供保證,擔保契約無效 / 216
13.6 抵押財產應辦理抵押物登記 / 218
案例: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契約仍有效 / 218
13.7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 / 219
案例:債權人非抵押權人,如何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 219
13.8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應通知抵押權人 / 222
案例:已設定抵押權的房產可否轉讓? / 222
13.9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 / 224
案例:標的股權被質押,受讓人能否拒付轉讓款? / 224
13.10 數個抵押權的清償順序 / 225
案例:同一房產抵押給不同人,清償順序如何確定? / 225
第14章
《企業破產法》:
破產程式不嚴謹,公司倒閉也不“體面”
14.1 債務人的五種行為,管理人可請求法院撤銷 / 228
案例:破產前高價收購高負債率公司股權,其他債權人可申請撤銷嗎? / 228
14.2 管理人應要求出資人繳完認繳的出資 / 230
案例:破產後,可否要求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債務連帶責任? / 230
14.3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 231
案例:為繼續營業向債權人的借款是否屬於共益債務? / 231
14.4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時停止計息 / 233
案例:債權停止計息的效力是否及於擔保人? / 233
14.5 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 / 234
案例:企業破產倒閉後,應該先行償還員工的薪酬嗎? / 234
14.6 破產程式終結後,債務人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 236
案例:公司破產,債權人如何追回債務? / 236
附錄 / 237
附錄1 入職協定書模板 / 237
附錄2 勞動契約範本 / 239
附錄3 競業限制契約範本 / 243
附錄4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 250
附錄5 合伙人契約範本 / 251
附錄6 《廣告法》核心摘要 / 254
附錄7 《刑法》核心摘要 / 257
參考文獻 / 261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