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周期論

創新周期論是運用創新周期觀點來解釋社會經濟周期變化運動的一種經濟理論。它是由西方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於1939年提出的。他認為,創新就是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包括:引用新的生產技術和方法、開發新產品、開闢新市場、創辦新企業、實行新的管理方法和組織形式等。企業家的創新活動是社會經濟不斷發展變化的根本動力。當一種創新被證明是成功的,就會通過其它企業模仿而得以不斷擴散,這必將引起大規模的投資活動,進而推動經濟的高速發展。

當這一創新的普及使投資機會喪失時,經濟發展便將由高漲轉為衰退。因為創新並非連續平穩地出現,而是時斷時續,從而使經濟產生了波動,並形成經濟周期。各種不同的創新對經濟的影響程度也不相同,使得經濟周期的出現有長有短。熊彼特在總結了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在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過程中交織並存的三種周期:50~60年的康德拉季耶夫長周期,9~10年的尤格中程周期和40個月的基欽短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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