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主體

創作主體指文藝創作活動的實踐者、文藝家。作為創作活動的主體,文藝家必須以創造文藝宣傳作品為自己的根本任務,在此之外的活動,發揮的不是文藝家的職能。與科學家、政治家、軍事家的理性活動不同,文藝家以情感為主進行工作,所以,構成創作主體需要多種心理因素。其中,想像是最主要的因素,它是貫通各種審美對象的橋樑,沒有想像就沒有文藝創作。

感情也是構成創作主體的重要心理因素,沒有強烈的感情驅動,就沒有強烈的創作欲望。思想,是創作主體的靈魂,藝術家同時就是思想家。文藝創作有較強的自我表現特性,文藝家的個人經歷,哪怕是一場疾病在心靈上的影響,都會被有形無形地表現在創作中和塑造的人物形象身上。除以上心理條件外,創作主體還必須具備實踐條件,即熟練掌握某類藝術的物化手段。從廣義上講,欣賞者也發揮著創作主體的作用,他們在接受文藝作品的審美信息時,要通過自己的頭腦重新塑造審美意象,惟其如此,同一文藝宣傳品才會出現不同的審美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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