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科技局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科技局,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縣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科技局
  • 簡稱:前郭縣
  • 地理位置:吉林省西北部
  • 隸屬:吉林省松原市
  • 東經:123°35′—125°18′
  • 北緯:44°17′—45°28′之間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工科,(三)農牧業科,(四)高新技術產業科,(五)技術市場管理科,(六)智慧財產權科,(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簡介

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簡稱前郭縣),位於吉林省西北部,松嫩平原南部,隸屬於吉林省松原市,縣城與松原市共處一城,是松原市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地處東經123°35′—125°18′,北緯44°17′—45°28′之間,屬於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4.5℃,日照2879.8小時,無霜期141天,降水量451
新建市級縣屬產業園區2個,其中:郭爾羅斯產業園區規劃面積1000公頃,年內基礎舉措措施建設,建材團體、大豆加工團體已逐步形成;長山產業園區規劃面積40公頃 ,園區內水、電、汽、路基礎舉措措施齊全。在產業園區內興辦企業,可以享受更加優惠的投資政策。
全縣幅員面積6980平方公里,轄8個鎮、16個鄉、16個國有農林牧漁場、235個行政村,總人口56.7萬人。全縣轄8個鎮、14個鄉:前郭鎮、長山鎮、海渤日戈鎮(深井子鎮)、烏蘭圖嘎鎮、查乾花鎮、王府站鎮、八郎鎮、哈拉毛都鎮、寶甸鄉、平鳳鄉、蒙古艾里鄉、達里巴鄉、吉拉吐鄉、新立鄉、洪泉鄉、額如鄉、套浩太鄉、長龍鄉、烏蘭塔拉鄉、東三家子鄉、孤店鄉、烏蘭敖都鄉。
縣內各類古蹟遺址多處,有省級保護文物遼金古城遺址塔虎城和清代滿蒙文石碑,哈拉毛都蒙古族王爺府舊址等,還有水龍坑、荷花塘等自然景觀。查乾湖旅遊區,水面面積60萬畝,是全國十大淡水湖之一,現已開發面積5平方公里,區內設定了多處旅遊景點及酒店、療養服務等配套設施,為客商提供了幽雅舒適休閒的度假環境。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