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剌惹洞
- 所屬時代:明代
發展歷史,地理,
發展歷史
永樂年間,酉陽土司宋農里石提洞軍民,被剌惹洞長向謀杓賞、其子謀古賞、若阿毗等連年攻劫、燒毀房舍、殺人劫財,委官撫諭不服,又攻劫後溪洞,洞長集土人拒之,生擒蠻寇六人、已斬首示眾,仍猖獗。貴州總兵官蕭授請奏:再遣人招之,如復梗化,則調附近施州衛等衛所、及酉陽土司等漢土兵併力剿之 。上諭行在兵部臣曰:“蠻夷之性,以劫殺為能事,朕不忍即加兵者,恐傷及平人,故但令招諭,冀其自悔,今不悛如此,又可坐視平人受害乎?” 遂命蕭授調兵以俟,且預戒授:兵行切勿傷及無辜。謀古賞等聞授整兵,懼,遣其黨剌惹施赴官服罪,盡還所掠人口、器物,其所殺之人,一依土俗以人、馬諸物賠償,誓不敢再犯,至是授以聞。宣德元年(1426)正月,明宣宗命貴州總兵官都督蕭授罷征剌惹洞。
直到天順元年(1457)二月,湖廣剌惹峒已故峒長向黑稍聳(“聳”即“什用”)次子剌惹施、並侄兒麥昔等三人被擒,因罪發外充軍,其母阿秦陳情,納馬一匹,以贖罪。事下兵部議:土人犯罪例,該納馬二十匹,今剌惹施等三人,止納馬一匹,宜當增加。此時正值明英宗飽經磨難重新登基,便赦免了他們:“朝廷一視同仁,念此遠人,情有可矜,不必增加馬匹,準其贖罪,放回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