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道元年(995),發運使制置茶鹽體制已確立。發運使職名中以“制置茶鹽”入銜。宋代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五記其事云:“朝廷遣楊允恭,李廷遂、王子輿為江淮、兩浙發運使兼制置茶鹽,就淮南創為局,後兼領荊湖路,又旋加都大事,後廢。景德中復置,迄今事權尤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置茶鹽使
- 外文名:Tea-salt transporting and managing officer
- 釋義:宋代職官名。
- 典故:王辟之《澠水燕談錄》
【釋義】宋代職官名。“發運制置茶鹽使”的簡稱。發運司是北宋重要官署之一。初置於京師,後設局於真州、泗州,主持東南六路漕運,搬運茶鹽只是其附屬職能。
【歷史背景】。”在發運使兼制置茶鹽的體制下,諸路轉運司亦兼領茶事,在福建、淮南路尤其如此。發運制置茶鹽司實總東南諸路茶鹽事,開都大提舉之先河。在發運司兼制置茶鹽體制下,路設“提舉榷茶事”或“提點茶鹽”之職,州軍設“監茶務”、“監茶場”或“監茶稅”、“同監稅”之類名目。發運制置茶鹽使在北宋百年東南茶禁榷時,是權重事專、地位顯赫的職位。至南宋,隨著茶引法的推行,其事權大部為監司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