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周星(1611-1680),字景虞,號九煙、圃庵、而庵、笑倉道人。湖廣湘潭(今屬湖南)人。崇禎進士,官至戶部主事,明亡後隱居不仕,流寓吳越間,以教書為生,七十歲時投水自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曲枝語
- 出版社:中國戲劇出版社出版
- 出版時間:1959年
- 作者:黃周星
作者簡介,書籍簡介,版本,
作者簡介
作有傳奇《人天樂》和雜劇《惜花報》、《試官述懷》,《制曲枝語》即附刻於《人天樂》卷首。
書籍簡介
《制曲枝語》篇幅短小,但理論思想精賅。黃氏首先認為:“詩降而詞,詞降而曲,名為愈趨愈下,實則愈趨愈難,何則?詩律寬而詞律嚴,若曲,則倍嚴矣。”他概括曲有“三難三易”,三難為:“葉律一也,合韻二也,字句天然三也。”三易為:“可用襯字襯語,一也;一折之中,韻可重押,二也;方言俚語皆可驅使,三也。”這個觀點是較為切近曲的自身特徵的。關於戲曲藝術的審美理想,《制曲枝語》大致提出了三個方面:一是“少引聖籍,多發天然”,追求自然的審美理想。他認為“制曲之訣無他,不過四字盡之,曰‘雅俗共賞’”,因而他對戲曲創作“填砌匯書”、“堆垛典故”的現象頗為不滿。二是“能感人”,要求戲曲作品的審美效果是“喜則欲歌欲舞,悲則欲泣欲訴,怒則欲殺欲割”。三是“趣”,認為“一切語言文字,未有無趣而可以感人者”,而“趣”又“非獨於詩酒花月中見之,凡屬有情:,如聖賢豪達之人,無非趣人,忠孝廉節之事,無非趣事。”可見,黃周星的戲曲審美理想是以“情”為根本,以“感人”為歸趨,以“自然”為風範的。據於此,黃周星在《制曲枝語》中標舉的審美典範是遠紹元人雜劇,近取湯顯祖“四夢”和李漁“十種曲”。
版本
收入《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