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學者蒂特姆斯在1974年最早將社會福利制度劃分為三種模式:“殘補式的”或叫“剩餘型”福利制度(the residual welfare model)、“制度化再分配”或“制度型”福利模式(the institutional redistributive model)以及“工業成就表現模式”(the industrial achievement-performance model)。制度型福利模式是把社會福利看成任何社會都必須具備的一項重要的職責和功能。在制度性社會福利視角看來,社會福利不是在家庭和市場不能滿足個人需求時才介入的,而是現代社會結構中常規化的、永久性的、必需的而且值得稱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不同於自由市場和家庭的實行再分配的利益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度型社會福利模式
- 時間:1974
- 人物:蒂特姆斯
- 三種模式:殘補式的”或叫“剩餘型”
介紹
與剩餘型比較
剩餘型福利 | 制度型福利 |
個人主義思想 | 團結、博愛的思想 |
傾向於有條件的權利或無權 | 傾向於充分的權利 |
接受福利帶來的污名 | 理所當然的權利 |
不完全和易變 | 更全面和持久 |
資金籌集易受經濟、政治和慈善風氣的影響 | 資金籌集更穩定和安全 |
標準可能是最低的 | 高福利和服務標準 |
面向貧困者 | 幾乎面向所有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