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勝規律

制勝規律

制勝規律定義為:“在競賽規則的限定內,教練員、運動員在競賽中戰勝對手、爭取優異運動成績所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制勝規律的組成包括兩個方面:制勝因素和制勝規律。制勝因素是競爭雙方取勝於對手的要素,各制勝因素之間的本質聯繫是指這些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及其組合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勝規律
  • 外文名:The Winning Rule
  • 本質:遵循運動項目的特定規律
  • 要素:內部要素和外部要素兩部分
組成部分,制勝規律分析,

組成部分

制勝規律的組成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制勝因素;第二,制勝因素之間的本質聯繫。
對專項運動成績有決定性影響的因素稱為制勝因素。這些因素是人們在對專項比賽的各種特性進行深入研究後歸綜總結出來的。
每個項目中,制勝因素都不是一個、兩個,而是一個“群”。若干因素之間,存在著必然性聯繫,這些聯繫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有的互相促進,有的互相制約,有的互相矛盾。在認識制勝因素及其關係時,要特別注意各因素內涵的發展情況。我國拳擊運動的突破口就是從“快”、“靈”、和“變”上下工夫,發揮智力優勢,揚長避短,開括創新的。

制勝規律分析

技能主導類同場對抗、格鬥對抗、隔網對抗項群所屬各項目的制勝因素具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徵:即每個因素都包含著明確的戰術含義。如排球項目中的“高”,除必須選拔“高大運動員”之外,還具有採用“高舉高打”“高點強攻”戰術的含義;足球、籃球等項目中的“準”,除“投籃準”等外,準確地傳出“威脅性”球,就明顯地帶有戰術色彩。
目前,在對技能主導類項群隔網對抗項目“快”的理解上,除了以前內涵中已有的球速快以外,人們還從抓“適應與反適應”這對主要矛盾出發,賦予“快”以“戰術變化快”、“節奏變化快”等新的內容。這些都是我們在進行戰術訓練時應該加以注意的。
以上這些項目,也要充分利用、發揮、堅持和完善舉國體制,保證運動員培養的長期規劃與分階段實施相結合,保障國內練兵、一致對外,加強與各界的交流,保障全國一盤棋,主動服務於奧運會這一最高目標,使全運會、亞運會、世錦賽等一系列重要賽事成為奧運備戰的有機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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