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利辛縣在國土資源局五樓召開了全縣設施農用地完善手續專題會議。縣發改委、縣農委、縣畜牧局、縣環保局各國土管理中心所所長、各鄉鎮設施農用地(企業法人)業主參加了會議。
會上相關業務人員,就設施農業地範圍、審核備案的程式和要求等有關工作進行了培訓。傳達了上級關於規範設施農用地管理的相關檔案精神,明確要求嚴格設施農用地審核、加強設施農用地監管。
會議要求各鄉鎮在摸清上報設施農業項目性質的前提下,嚴格把好用地申請準入關口,切實控制好申報項目的數量和質量,認真做好初審和全面審查。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嚴格把關真正把政策內容落實到位,嚴格審批程式,切實加強設施農用地規範管理。各設施農用地(企業法人)業主要認真填寫設施農用地審批意見表,按照農業生產用途使用土地,做到不移位,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耕作層,不建永久建築物,並在土地承包期滿後,進行復墾成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