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利辛縣國土資源召開了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會議。
地籍部門業務人員首先通報了今年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的新特點。國土部追蹤監測往年辦理的臨時用地,對2012年辦理的臨時用地,尚未拆除的按違法用地對待。對設施農用地的辦理條件更加嚴格,具體為:對於經營性糧食存儲、加工和農機農貿存放、維修場所;以農業為依託的休閉觀光度假場所以及各類農業園區中設計建設水久性展銷等用地必須依法依規按建設用地進行管理。對圈斑“瘦身”等等情況也進行了嚴格限制。
縣局分管徐明成副局長傳達了上級會議精神,這次上報時間要求的非常緊,省廳要求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外業調查,並將外業材料報送到省規劃院審查;市局要求2015年1月9日將外業材料報送到地籍科審查。要求各相關部門和各國土中心所立即投入工作,按時間節點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