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縣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

12月8日,縣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十一次會議,決定利辛縣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在召開。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閆慶三,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何芳、黃振軍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尚惠民主持會議,副縣長周靜、法院院長牛淑君、檢察院檢察長陳紅陽等列席會議。
會議應到代表29人,實到22人。
會議通過了關於召開利辛縣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草案),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2016年度財政預算的草案,聽取了李曉光、唐鋒、陳峰三位同志的供職報告。會議還通過投票的方式選舉李曉光為縣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唐鋒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陳峰為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同意高輝辭去利辛縣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閆慶三為李曉光、唐鋒、陳峰頒發任命證書,三位新任職的同志面對憲法進行了集體任職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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