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黴素鈉注射液,適用於結核桿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的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難治性軍團菌感染的聯合治療。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利福黴素鈉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結核病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1、本品主要成份為利福黴素鈉,其化學名為(12Z,14E,24E)-(2S,16S,17S,18R,19R,20R,21S,22R,23S)-21-乙醯氧基 -1,2-二氫-6,9,17,19-四羥基-23-甲氧基-2,4,12,16,18,20,22-七甲-1,11-二氧-2,7-(十五碳環氧[1,11,13]-三烯亞胺)苯駢-[2,1-b]呋喃-5-酚的一鈉鹽。
其結構式為: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37H46NNaO12
分子量:719.76
2、輔料為維生素C、焦亞硫酸鈉。
性狀
本品為暗紅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用於結核桿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的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難治性軍團菌感染的聯合治療。
規格
5ml:0.25g(25萬單位)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
成人:一般感染,一次0.5g,配於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g,配於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過快。
小兒:用量為一日10~30mg/kg體重,一日2次或遵醫囑。
靜脈推注。
成人:1次0.5g,一日2~3次。緩慢推注。
成人:一般感染,一次0.5g,配於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g,配於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過快。
小兒:用量為一日10~30mg/kg體重,一日2次或遵醫囑。
靜脈推注。
成人:1次0.5g,一日2~3次。緩慢推注。
不良反應
1.滴注過快時可出現暫時性鞏膜或皮膚黃染。肌肉注射可引起局部疼痛,有時出現硬結、腫塊。
2.少數病人可出現一過性肝臟損害、黃疸及腎損害。
3.其他不良反應有噁心、食欲不振及眩暈,偶見耳鳴及聽力下降、過敏性皮炎等。
2.少數病人可出現一過性肝臟損害、黃疸及腎損害。
3.其他不良反應有噁心、食欲不振及眩暈,偶見耳鳴及聽力下降、過敏性皮炎等。
禁忌
1.有肝病或肝損害者禁用。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長期套用本品,偶見ALT輕度增高,停藥後一般可自行恢復。
2、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使用,以免藥物析出。
3、用藥後病人尿液呈紅色,屬於正常現象。
4、與異煙肼合用,對結核菌有協同抗菌作用,但對肝毒性亦增加。
5、用藥期間應監測肝功能。
2、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使用,以免藥物析出。
3、用藥後病人尿液呈紅色,屬於正常現象。
4、與異煙肼合用,對結核菌有協同抗菌作用,但對肝毒性亦增加。
5、用藥期間應監測肝功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肝功能不全、膽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套用本品應適當減量。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物過量
利福黴素使用過量後不能經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清除。
藥理毒理
1、藥理
抗生素類藥。本品為半合成利福黴素類中的廣譜抗菌藥。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黴素和耐新黴素株),結核桿菌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對常見革蘭陰性菌作用弱。其作用機制是抑制菌體核心糖核酸聚合酶的活性,從而影響核糖核酸的合成和蛋白質代謝,導致細菌生長繁殖停止而達到殺菌作用。與其他類抗生素或抗結核藥尚未發現交叉耐藥。
2、毒理
小鼠靜注本品的LD50為616.7mg/kg。家兔每日靜注30 mg/kg或100mg/kg 。7天后,偶見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停藥後可逐漸降低,提示長期用藥應注意觀察肝功能。快速靜脈推注可引起血壓明顯下降,提示臨床宜注意緩慢給藥。
抗生素類藥。本品為半合成利福黴素類中的廣譜抗菌藥。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黴素和耐新黴素株),結核桿菌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對常見革蘭陰性菌作用弱。其作用機制是抑制菌體核心糖核酸聚合酶的活性,從而影響核糖核酸的合成和蛋白質代謝,導致細菌生長繁殖停止而達到殺菌作用。與其他類抗生素或抗結核藥尚未發現交叉耐藥。
2、毒理
小鼠靜注本品的LD50為616.7mg/kg。家兔每日靜注30 mg/kg或100mg/kg 。7天后,偶見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停藥後可逐漸降低,提示長期用藥應注意觀察肝功能。快速靜脈推注可引起血壓明顯下降,提示臨床宜注意緩慢給藥。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不良,故臨床採用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注射後分布以肝臟和膽汁為最高,在腎、肺、心、脾也可達治療濃度。血漿半衰期3-4小時,主要由膽汁排泄。
貯藏
密閉,在涼暗(避光,不超過20℃)處保存。
包裝
安瓿, 4支/盒。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
WS-10001-(HD-013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