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享信託

利潤分享信託是指為使雇員將來分享公司利潤而設立的一種信託,公司是該信託的委託人,將每年淨利潤的一定比例委託給信託機構管理和運用,並在一定時期後將信託本金及收益支付給公司的雇員。[1]美國信託機構經辦的一種雇員受益信託業務。[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潤分享信託
  • 定義:使雇員分享公司利潤設立一種信託
  • 特點:本金和收益是不確定的
  • 分類:金融學名詞
特點
①信託本金和收益是不確定的。公司根據比例提取的贏利是變化的,因而信託本金不確定,信託收益也就隨之變動。
②信託本金和收益與職工的年齡和工齡無關,職工出資額只按年補償額的比例在雇員賬戶間進行分配。
③職工可以較靈活地支取款項,即職工在退休、死亡、致殘、辭職、被解僱等任何時候都可要求支用信託本金和收益。
④法律對該信託當事人的資格的要求較為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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