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嫌明微

別嫌明微,避免,嫌疑尷尬,闡明精微的道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0.3~1.2
  • ::避免
  •  嫌::嫌疑尷尬 
  •  明微::闡明精微的道理
別嫌明微:從精微處嚴格加以區別和避嫌。
1、辨別淆雜的事物。《禮記·禮運》:“禮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別嫌明微,儐鬼神,考制度,別仁義。” 孫希旦 集解:“嫌者,事之淆雜,禮以別之,而嫌者辨矣。” 宋 蘇軾 《司馬溫公行狀》:“時有司新定後宮封贈法,皇后與妃皆贈三代。公言別嫌明微,妃不當與後同。”2、避嫌疑。 元 施惠 《幽閨記·曠野奇逢》:“你只曉得有惻隱之心,那曉得有別嫌之禮。我是個孤男,你是寡女,廝趕著教人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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