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蓮萍

初蓮萍,女,漢族,1963年6月生,山東掖縣人,在職本科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處長、一級調研員。

2022年8月,初蓮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初蓮萍
  • 性別: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掖縣
  • 出生日期:1963年6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學歷:大學本科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5年8月至2000年10月,先後在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金融管理處、銀行機構管理處、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銀行一處工作;
2000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人民銀行營口市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銀行管理處副處長;
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遼寧銀監局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處副處長;
2006年7月至2012年1月,任遼寧銀監局非現場監管二處處長;
2012年1月至2019年4月,任遼寧銀監局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一處處長;
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任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處長;
2019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處長、一級調研員;
2021年10月,被免去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處長職務、一級調研員職級,並中止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

人物事件

2022年8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遼寧銀保監局紀委、本溪市明山區監委對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原處長、一級調研員初蓮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初蓮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銀行機構人員工作調動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不如實報告;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初蓮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長期收受他人財物,甘於“被圍獵”,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初蓮萍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遼寧銀保監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初蓮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本溪市明山區監委研究決定,將初蓮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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