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方案要具備可採納性】備選方案必須是可以採納的。可採納性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方案必須有客觀的物質條件作保證,必須是可行的,不可行的方案是不可採納的。二是方案本身至少有一個方面具有其他方案所沒有的優點。如果一個方案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都劣於另一種方案,那么,這個方案作為劣勢方案也是不可採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