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卷第十一

《刑罰卷第十一》是唐代來俊臣創作的一篇筆記。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刑罰卷第十一
  • 作者:來俊臣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羅織經》
  • 作品體裁:筆記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刑罰卷第十一
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
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
人刑者非人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捨,無乃得此乎?

作者簡介

來俊臣(651—697年),武則天時酷吏。唐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生性殘忍。武則天時因上書告密得官。武則天為脅制群臣、翦除異己,故縱其慘虐。來俊臣與黨羽合編《告密羅織經》1卷,作為告密誣陷的範本。每次拷問囚徒,不論輕重,皆施以酷刑,或以醋灌鼻,囚入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環燒之,並絕其食物。囚徒往往屈打成招,冤獄屢興。則天以重賞酬之,於是告密之徒大行其道。後因得罪武氏諸王及太平公主被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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