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範總整理(第十版)

刑法規範總整理(第十版)

《刑法規範總整理(第十版)》是2017年8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志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法規範總整理(第十版)
  • 作者:劉志偉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8月1日
  • ISBN:9787519711054
編輯推薦,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編輯推薦

這是一本實用、便捷的刑法工具書,適用於刑法實務、司法考試、刑法教學與科研。
特點一:查閱規範快捷、集中。
提供目錄查閱法、腳註查閱法、二維碼查閱法三種查詢方法,刑法條文和相關法律解釋之間有明確的頁碼指示,細化到條款。關聯檢索,簡便易查。
特點二:收錄規範全面、準確。
截至2017年8月1日,所有現行有效的刑法條文、修正案、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完整收錄,還有二維碼連線已失效的全部刑法規範。一冊在手,通覽刑法。
特點三:保持刑法典與時俱進。
及時、全面、準確地體現國家立法機關對刑法的修改與完善,實現刑法典的與時俱進,保持刑法典的完整性。理解全面,與時俱進。
特點四:與出版後新發布規範同步。
掃描二維碼,獲得zui新發布刑法規範,刑法條文相關司法解釋實時補充、修改、更新。全新資訊,及時掌握。

內容簡介

《刑法規範總整理(第十版)》為刑法工具書,彙編了我國目前所有有效的刑法規範,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單行刑法、立法解釋、司法解釋以及人大法工委解釋性意見等。自2005年出版以來,因編輯方法新穎、實用,查詢方法簡單、便捷,內容全面、準確,法典與解釋各自獨立、完整又互相交叉索引,受到讀者廣泛認可和好評。本版為第十版,除了對近一年新的司法解釋等進行更新補充外,本版將採用二維碼等新技術,嵌入紙質書未收錄的內容,以達到增加圖書內容的可讀性和豐富性,更好地為讀者服務的目的。

圖書目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10.1)
二、刑法修正案
三、單行刑法與其他法律
四、立法解釋
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解釋性意見
六、司法解釋
七、指導性案例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80.1.1)
附錄二已廢止的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檔案
詳目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10.1)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1條刑法的目的與根據
第2條刑法的任務
第3條罪刑法定原則
第4條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
第5條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第6條屬地管轄
第7條屬人管轄
第8條保護管轄
第9條普遍管轄
第10條對已被外國刑事追究的領域外犯罪的處理
第11條外交豁免
第12條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第一節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13條犯罪概念
第14條故意犯罪
第15條過失犯罪
第16條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17條刑事責任年齡
第17條之一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18條精神障礙與刑事責任
第19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20條正當防衛
第21條緊急避險
第二節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22條犯罪預備
第23條犯罪未遂
第24條犯罪中止
第三節共同犯罪
第25條共同犯罪的概念
第26條主犯
第27條從犯
第28條脅從犯
第29條教唆犯
第四節單位犯罪
第30條單位犯罪的成立範圍
第31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
第三章刑罰
第一節刑罰的種類
第32條主刑和附加刑
第33條主刑種類
第34條附加刑種類
第35條驅逐出境
第36條犯罪行為的民事責任
第37條非刑罰處罰措施
第37條之一職業禁止
第二節管制
第38條管制的期限與執行
第39條被管制罪犯的義務和權利
第40條管制期滿解除
第41條管制刑期的計算
第三節拘役
第42條拘役的期限
第43條拘役的執行
第44條拘役刑期的計算
第四節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45條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46條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
第47條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
第五節死刑
第48條死刑的適用條件及核准程式
第49條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
第50條死緩的法律後果
第51條死緩的期間及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
第六節罰金
第52條罰金數額的裁量
第53條罰金的繳納、減免
第七節剝奪政治權利
第54條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
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
第56條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範圍
第57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犯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
第58條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計算、效力和執行
第八節沒收財產
第59條沒收財產的範圍
第60條以沒收的財產償還正當債務
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
第一節量刑
第61條量刑的根據
第62條從重處罰情節與從輕處罰情節的適用
第63條減輕處罰情節的適用
第64條犯罪所得之物與所用之物的處理
第二節累犯
第65條一般累犯
第66條特別累犯
第三節自首和立功
第67條第1款自首
第3款坦白
第68條立功
第四節數罪併罰
第69條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
第70條判決宣告後發現漏罪的並罰
第71條判決宣告後又犯新罪的並罰
第五節緩刑
第72條緩刑適用條件
第73條緩刑考驗期限
第74條不適用緩刑的對象
第75條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
第76條緩刑的執行及其法律後果
第77條緩刑的撤銷及其法律後果
第六節減刑
第78條減刑的適用條件及限度
第79條減刑的程式
第80條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計算
第七節假釋
第81條假釋的適用條件
第82條假釋的程式
第83條假釋考驗期限
第84條假釋犯應遵守的規定
第85條假釋的執行及其法律後果
第86條假釋的撤銷及其法律後果
第八節時效
第87條追訴期限
第88條追訴期限的延長
第89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
第五章其他規定
第90條民族自治地方適用刑法的變通或補充
第91條公共財產的範圍
第92條公民私人所有財產的範圍
第93條國家工作人員的含義
第94條司法工作人員的含義
第95條重傷的含義
第96條違反國家規定的含義
第97條首要分子的含義
第98條告訴才處理的含義
第99條以上、以下、以內的界定
第100條前科報告與報告義務免除
第101條總則的效力
第二編分則
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102條背叛國家罪
第103條第1款分裂國家罪
第2款煽動分裂國家罪
第104條武裝叛亂、暴亂罪
第105條第1款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2款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106條與境外勾結犯罪的處罰
第107條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第108條投敵叛變罪
第109條叛逃罪
第110條間諜罪
第111條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第112條資敵罪
第113條危害國家安全罪死刑及沒收財產的適用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條第1款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2款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6條破壞交通工具罪
第117條破壞交通設施罪
第118條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第119條第1款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第2款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第120條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第120條之一幫助恐怖活動罪
第120條之二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
第120條之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
第120條之四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
第120條之五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
第120條之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
第121條劫持航空器罪
第122條劫持船隻、汽車罪
第123條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第124條第1款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第2款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第125條第1款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罪
第2款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第126條違規製造、銷售槍枝罪
第127條第1款盜竊、搶奪槍枝、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第2款搶劫槍枝、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第128條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
第2款非法出租、出借槍枝罪
第129條丟失槍枝不報罪
第130條非法攜帶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131條重大飛行事故罪
第132條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第133條交通肇事罪
第133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第134條第1款重大責任事故罪
第2款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第135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第135條之一大型民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6條危險物品肇事罪
第137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8條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9條消防責任事故罪
第139條之一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140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第141條生產、銷售假藥罪
第142條生產、銷售劣藥罪
第143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145條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第146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第147條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
第148條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
第149條競合的適用
第150條單位犯本節之罪的處罰
第二節走私罪
第151條第1款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
第2款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
第3款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第152條第1款走私淫穢物品罪
第2款走私廢物罪
第153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第154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第155條間接走私
第156條走私罪的共犯
第157條武裝掩護走私與抗拒緝私的處罰
第三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158條虛報註冊資本罪
第159條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第160條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第161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162條妨害清算罪
第162條之一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第162條之二虛假破產罪
第163條第1款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第2款受賄罪
第164條第1款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第2款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
第165條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第166條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第167條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
第168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第169條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第169條之一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作者簡介

劉志偉,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河南省法治智庫專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等社會職務,主持國家級、省部級項目6項,參與各類科研項目30餘項,獨著、合著、主編、參編學術著作11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17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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