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習題集(2020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刑法習題集(2020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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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習題集》是2020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慧靈,張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法習題集
  • 作者:朱慧靈,張峰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12月1日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534080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刑法習題集》特點:
  首先,針對性強。《刑法習題集》編寫者長期工作在教學一線,能真切地感受到學生較強的求知慾及進一步提升學歷的渴望。但受制於與學生見面時間有限,教師的課下答疑只能針對個別同學進行。而目前已有的刑法習題多針對的是本科生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專科法律專業學生練習起來會覺得有難度。為了使所有學生都有練習和提高的機會,《刑法習題集》在編撰過程中,注重針對專科學生的學習特點和需求編寫,使其更加具有針對性。
  第二,難易適度。《刑法習題集》在選題上既考慮到了每章重難點知識的覆蓋,又兼顧了基礎知識點的切入,做到了難易結合。為了更好地讓學生對每章的重難點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刑法習題集》編寫者在答案解析中儘量做到分析透徹,表述清晰。
  第三,注重借鑑新觀點。刑法學作為一門專業學科,針對一些重難點問題會經常有一些新的理論觀點和學說。以共同犯罪理論為例,傳統的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主體為兩人以上,且每人均必須符合所實施具體罪的主體要求:各共犯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和相同的犯罪故意。而根據新的共同犯罪理論,成立共同犯罪只要兩人以上共同實施了違法行為即可,至於各共同行為人是否均符合犯罪主體條件,觸犯的罪名是否相同,各行為人是否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均不影響共同犯罪的成立。面對新舊理論的碰撞,學生在做此類習題時往往面臨很大困惑,不能確定到底該運用哪種理論方法。為了解決學生的疑慮,我們在共同犯罪一章特意選出此類題型,並進行細緻解析,為學生答疑解惑。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範圍
第四章 犯罪與刑事責任
第五章 犯罪客體
第六章 犯罪客觀方面
第七章 犯罪主體
第八章 犯罪主觀方面
第九章 排除犯罪性行為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十二章 罪數
第十三章 刑罰
第十四章 刑罰裁量制度
第十五章 刑罰的執行與消滅
第十六章 刑法各論概述
第十七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十八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九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二十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十一章 侵犯財產罪
第二十二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三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二十四章 貪污賄賂罪
第二十五章 瀆職罪
第二十六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作者簡介

朱慧靈,女,河南太康縣人,2000年畢業於河南大學法學院,現為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副教授,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律系刑法教研室負責人,一級主任科員。主要從事刑法的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先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犯罪結果作為既遂標準的新思考》、《對現有犯罪既遂類型的思考》、《犯罪既遂若干問題研究》、《對我國刑法綁架罪的幾點質疑及完善建議》、《綁架罪之客體與行為再探討》、《綁架罪若干問題探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擴張適用的理性分析》、《刑事被害人權利保障的缺失與完善》、《教唆犯的重新定位及立法完善》等10多篇,參編教材5部,主持、參與省級、廳級科研課題及教育教學改革項目10餘項。
  張峰,男,河南南陽人,中共黨員。先後就讀於西北政法大學、鄭州大學,1985年在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任教至今,現為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副院長,教授,全國司法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河南省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從事刑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在各種學術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30餘篇,主持或參與省部級課題研究6項,獲得廳級以上獎勵8個。出版的專著和教材主要有:《行刑與罪犯矯治社會化研究》(合著)、《犯罪心理學教程》(合著)、《人文關懷下的罪犯心理矯治》(合著)。主編和參加編寫的有:《法學概論》(主編)、《社區矯正概論》(主編)、《基層司法行政實務》(主編)、《新編刑法教程》(副主編)、《新編刑事訴訟法教程》(參編)、《當代中外性犯罪研究》(參編)、《外國監獄概論》(參編)、《罪犯教育學》(參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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