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基礎

刑法基礎

《刑法基礎》是2005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利奧·卡茨。本書講述了犯罪學知識、犯罪和刑罰的一般理論、影響刑事責任的因素、辯護事由等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刑法基礎
  • 作者:利奧·卡茨
  • ISBN:9787503652905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01-01
  • 版次:第一版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刑法基礎》一書,是由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的利奧·卡茨、麥可·穆爾(現已轉任美國聖地亞哥大學法學院沃倫講座傑出教授)和史蒂芬·莫爾斯三位教授合編而成的一本理論刑法學著作。既為理論刑法學著作,就不同於以刑法分則為核心的規範刑法學著作,其中心內容乃圍繞刑法總則而展開。
全書除導論外,分六個部分對刑法的若干基礎理論進行了闡述,第一部分是犯罪學知識。作者中像劍橋大學的麥可·托尼和哈佛大學的詹姆斯·威爾遜等都是國際犯罪學界的大腕級人物。傳統的刑法學著作往往將這部分內容排除在外,然而正如編者所言,如果刑事立法在採納某一條文或某項政策時,與犯罪理論和事實相脫節,那怎么能有助於減少犯罪呢?因此,欲治刑法學,必先治犯罪學。
第二部分是犯罪和刑罰的一般理論。這裡的“犯罪”是刑法意義上的犯罪,即什麼行為應當被規定為犯罪,它牽涉到刑法的“邊界”問題。讀者通過閱讀波斯納的《刑法的經濟分析》等文獻,定會受益。該部分還對刑罰的正當性根據進行了討論,其中既涉及邊沁的功利主義、康德的報應主義,也涉及哈特等人的刑罰一體論,還有旨在作為刑罰替代物的康復理論。
第三部分是有關影響刑事責任的因素,其中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因果關係、合法性原則、主觀心態等。這些問題都是刑法學上的重大理論問題,其中有的已取得公認的觀點,如遵照合法性原則,刑法不能溯及既往。但有的則仍處於聚訟階段,如對刑法因果關係的認定,書中就列舉了近因說、預見說等十種不同的觀點。
第四部分是關於共犯、未遂犯和共謀犯。這三者為什麼要負刑事責任,其處罰原則是什麼,卡迪什和弗萊徹等美國刑法名家將向你娓娓道來。其中,對共犯中的主犯與從犯,對未遂犯與不能犯的區別等,亦有深入研討。
第五部分是辯護事由。美國刑法將辯護事由分為兩類,一類是“正當理由”,另一類是“可寬恕事項”,前者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相當於大陸刑法的違法阻卻;後者如未成年、精神病、被迫行為等,相當於大陸刑法的責任阻卻。兩者的區別是:(1)“正當理由”行為在實際上無害於社會甚至有利於社會,“可寬恕事項”行為實際上有害於社會,只是由於行為人主觀上的原因,才得到寬恕。
(2)“正當理由”的辯護權利是普遍的,屬於任何一個處於這類情況的人,而“可寬恕事項”的辯護權利只限於特殊的個人。(3)“正當理由”行為人一般都認識自己行為的性質,“可寬恕事項”行為人一般不認識自己行為的性質。
第六部分是“量刑的理論與實踐”。所選材料來自英國牛津大學安德魯.艾希沃思的著作。他不僅論述了量刑的若干基本原則,如平等原則、謙抑原則等,還從刑事政策的角度描述了西方社會從上個世紀60年代盛行的“康復模式”回歸到70年代後的“報應模式”,以及80年代以來得到迅速發展的“恢復性司法”。 由上可見,該書的內容是豐富的,視野是寬廣的,它不僅突破了刑法的藩籬,甚至超出了純法學的範疇,涉足哲學、經濟學等諸多領域。這與我國刑法學研究乃至整個法學研究專業面日趨狹窄形成鮮明對比。由於它的覆蓋範圍是刑法總則中的相關問題,這些問題是任何一國的刑法都要面對的,因而可以說具有國際對話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德、曰、意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刑法著作引入較多,但英美法系則除了少數幾本教科書,不見有好的理論著作問世,以致給人一種英美法過於注重實務、沒有什麼理論的印象。通過本書,我們可以發現,這是一種極大的誤解。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的三位編者並不像國內的某些編者那樣省事,而是在如何編的問題上頗下了番功夫。例如,每個章、節之前,編者都撰有一個導論,對所選文獻進行簡單介紹,指引讀者如何閱讀。而每個章、節之後,又附有注釋和問題,除對文中所闡述的內容提供進一步的信息外,還提出一系列尖銳的、富有挑戰性的問題,讓你去思考。如第一部分的最後一個問題是:“本章導論曾提醒讀者,過於依賴刑法來降低犯罪率在我們的經驗中還沒有成功過。當你閱讀完本章後,你是否接受了這一觀點?你能想出其他辦法使刑法在這方面能有所助益、至少是不使事情變得更壞嗎?”這種啟迪式的設問,使人感受到思想的無涯。而刑法理論要進一步發展,就必須仰仗於這種思想。
該書適合懂英語的大學生、研究生及教學、科研人員閱讀。我相信它的面世,會對促進中國刑法學的發展做出其應有的貢獻。

作者簡介

利奧·卡茨於1982年獲芝加哥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和J.D學位,1991年起任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教授。他的主要教學和研究領域是刑法、公司法、法律與道德等。
麥可·穆爾於1974年獲聖迭戈大學J.D學位,1979年獲喬治敦大學LL.M學位,現任聖迭戈大學法律教授。他的主要研究領域是刑法、法理等。
史蒂芬·莫爾斯於1970年獲哈佛大學J.D學位,1988年起任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律教授。他的主要講授和研究領域是刑法和精神健康法。

目錄

Introduction
1 The Crime Problem: Theory and Evidence,
1.1 Why Is Crime Attractive?
Seductions and Repulsions of Crime,
Jack Katz
1.2 Facts
Facts a Theory of Crime Ought to Fit,
John Braithwaite
1.3 Explanations and Proposals
Causes of Violence,
John Monahan
Malign Neglect,
Michael Tonry
What to Do about Crime,
James Q. Wilson
Notes and Questions,
2 Crime and Punishment,
2.1 The Nature of Punishment and the Boundaries of the Criminal Law
Punishment,
Kent Greenawalt
Notes and Questions,
An Economic Theory of the Criminal Law,
Richard Posner
Notes and Questions,
The Nature of a Theory of the Criminal Law,
Michael S. Moore
Notes and Questions,
2.2 The Moral Justifications for Punishment
2.2.1 Introduction
A Taxonomy of Purposes of Punishment,
Michael S. Moore
2.2.2 Utilitarianis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Jeremy Bentham
Notes and Questions,
The Argument for Retributivism,
Michael S. Moore
Notes and Questions,
2.2.3 Retributivism
……
3 Principal Liability
4 The General Part: Accomplice, Attempt, and Conspiracy Liability
5 Justification and Excuse
6 Sentencing Theory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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