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研究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研究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研究》是2014年12月方誌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可。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研究
  • 作者:馬可
  • 出版社:方誌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12月
  • 頁數:194 頁
  • 定價:50 元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1441479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研究》著力於研究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基本概念與基本原理,並對與客體相關的訴訟制度與司法實踐加以探討。比較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在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表現形式“公訴事實”和“訴因”,聯繫“審判對象”,闡釋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外在形式。分析認識、證明與訴訟的關係。提出了定罪量刑證明三段論,對刑事訴訟的實質加以探索。分別探究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在不同訴訟階段的內在實質,繼而對客體的內在實質進行整體概括。《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研究》定義了程式性裁判引發的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一“程式性裁判(程式法事實裁判)法律關係”,提出了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一“程式法事實客體”,對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外延進行了再探索。從控審分離、客體編更、重複追訴以及證明與訴訟(審判)關係這四個要素出發,分析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汽朵才體與刑事訴訟模式之間的相互影響。以上述研究為基礎,分析我國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內涵辯院欠和外延,研究中國法中的一系列起訴問題和審判問題。

作者簡介

  馬可,男,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中宙匙捉嫌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資助博士後,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和特別資助獲得者。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訪問學者,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愛德華茲研究員,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證據法和國際人權法研究。主持和參加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法務部、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等省部級課題9項,出版專著2本,編著1本,發表期刊論文、研究報告30餘篇,其中。南大CSSCI期刊論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論文和人大複印資料轉載論文計9篇。曾從事律師工作和法官工作。博士後期間曾任北京博士後聯誼會副理事長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後聯誼會理事長。

圖書目錄

導論
一 研究對象
二 研究內容和主要牛隻芝創新點
三 研究方法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概述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概述
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
二 實體層面和程式層面的兩種法律關係
三 法律關係中的客體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概念
一 關於客體概念的不同學說
二 客體概念分析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價值和功能
第一節 客體研究有利於規範國家追訴機關和審判機關的任意性
一 控審分離原則
二 禁止重複追訴原則
三 客體研究可促進上述原則的可操作性
第二節 客體研究有利於保障被告人人權
一 保障被告人辯護權的有效行使
二 保障被告人不被重複追訴
第三節 客體研究有利於刑事訴訟基礎理論的拓展
一 刑事訴訟基本範疇的研究
二 刑事訴訟模式對客體影響的研究
三 新刑事訴訟法律主槓己關係和新客體的研究
四 證明與訴訟理論的結合研究
五 客體特性與犯罪論的結合研究
六 民事訴訟標的的類比研究
第四節 客體研究有利於指導實務問題
一 客體研究指導實務的切入點
二 客體研究能夠指導的實務問題
第五節 客體研究有利於我國更好地履行國際公約義務
一 國內法與國際公約衝突的兩個問題
二 我國的國際公約義務
第三章 刑事訴阿熱熱奔訟法律關係客體與相關概念和近似概念
第一節 客體相關概念簡要比較
一 第一組概念——“認識”“證明”和“查明”“認證”
二 第二組概念——“證明對象”和“認證對象”
三 第三組概念——“訴訟對象”“偵查對象”“審查起訴對象”和“審判對象”
四 第四組概念——“起訴對象”“審判對象”和“辯護對象”
五 第五組概念——“自然事實”“案件事實”“犯罪事實”和“公訴事實”
六 第六組概念——“實體法事實”和“程式法事實”
七 第七組概念——“單一想船性”和“同一性”
第二節 客體近似概念簡要比較
一 四個近似概念——“刑事訴訟客體”“審判對象”“公訴事實”和“訴因”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訴訟客體之簡要比較
三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審判對象之簡要比較
四 公訴事實與訴因之簡要比較
第三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客體
一 刑事訴訟客體的含義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客體之關係
第四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外在形式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外在形式——審判對象
一 審判對象的含義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審判對象的關係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在不同法系的表現形式
一 大陸法系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表現形式
二 英美法系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表現形式
三 日本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表現形式
第五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內在實質
第一節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與認識
一 刑事訴訟中認識和證明的區別
二 對刑事訴訟實質的探索和分析
三 刑事訴訟與刑事證明
第二節 客體內在實質的分析
一 客體的內在實質——審判階段
二 客體的內在實質——審查起訴和偵查階段
三 客體內在實質的整體分析
第三節 程式法事實的三維度分析——新的證明對象、裁判對象和客體
一 程式法事實發揮作用的三個維度
二 程式法事實的概念和種類
三 新的程式性裁判和新的裁判對象
四 新的證明對象和新的程式法事實證明
第四節 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和新的客體
一 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和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外延再探索
第六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模式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模式的相互關係
一 不同刑事訴訟模式客體表現形式之比較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模式的相互關係
第二節 兩種刑事訴訟模式和客體的區別之一——控審分離、司法機關職權和訴權
一 區別要素一——控審分離的差別
二 區別要素二——法官職權和檢察官職權的差別
三 區別要素三——訴權與審判權力量對比的差別
第三節 兩種刑事訴訟模式和客體的區別之二——證明與訴訟(審判)關係
一 定罪證明三段論與量刑證明三段論
二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證明與審判關係上的差別
第四節 兩種刑事訴訟模式和客體的立法及實踐差別
一 實務問題一——客體變更
二 實務問題二——禁止重複追訴
第七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中國實務問題
第一節 中國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實踐
一 中國法客體的內涵和外延
二 中國法客體的兩個特徵
第二節 中國法中的客體實務問題
一 我國現行法關於控審分離和客體變更問題的規定
二 我國現行法關於禁止重複追訴問題的規定
三 對上述兩原則現行法規定的分析
第三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公訴變更
一 實務問題和現行法規定
二 兩高司法解釋中的若干問題
第四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法院(官)變更起訴罪名
一 實務問題和現行法規定
二 我國法院變更起訴罪名的爭鳴
三 我國法院變更罪名的多種樣態
第五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法院(官)變更公訴事實
一 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和司法實踐
二 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
第六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改革思路
一 公訴事實與法律評價變更的界限
二 客體變更改革的總體思路
三 客體變更改革的配套制度
第七節 禁止重複追訴的實務問題——審判監督程式
一 實務問題和現行法規定
二 審判監督程式與禁止重複追訴的矛盾
三 審判監督程式改革的若干思路
結語
參考文獻
一 中文著作
二 中文論文
三 外文譯著
四 英文著作
五 英文案例
六 日文著作
索引
致謝
六 民事訴訟標的的類比研究
第四節 客體研究有利於指導實務問題
一 客體研究指導實務的切入點
二 客體研究能夠指導的實務問題
第五節 客體研究有利於我國更好地履行國際公約義務
一 國內法與國際公約衝突的兩個問題
二 我國的國際公約義務
第三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相關概念和近似概念
第一節 客體相關概念簡要比較
一 第一組概念——“認識”“證明”和“查明”“認證”
二 第二組概念——“證明對象”和“認證對象”
三 第三組概念——“訴訟對象”“偵查對象”“審查起訴對象”和“審判對象”
四 第四組概念——“起訴對象”“審判對象”和“辯護對象”
五 第五組概念——“自然事實”“案件事實”“犯罪事實”和“公訴事實”
六 第六組概念——“實體法事實”和“程式法事實”
七 第七組概念——“單一性”和“同一性”
第二節 客體近似概念簡要比較
一 四個近似概念——“刑事訴訟客體”“審判對象”“公訴事實”和“訴因”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訴訟客體之簡要比較
三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審判對象之簡要比較
四 公訴事實與訴因之簡要比較
第三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客體
一 刑事訴訟客體的含義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客體之關係
第四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外在形式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外在形式——審判對象
一 審判對象的含義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審判對象的關係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在不同法系的表現形式
一 大陸法系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表現形式
二 英美法系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表現形式
三 日本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表現形式
第五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內在實質
第一節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與認識
一 刑事訴訟中認識和證明的區別
二 對刑事訴訟實質的探索和分析
三 刑事訴訟與刑事證明
第二節 客體內在實質的分析
一 客體的內在實質——審判階段
二 客體的內在實質——審查起訴和偵查階段
三 客體內在實質的整體分析
第三節 程式法事實的三維度分析——新的證明對象、裁判對象和客體
一 程式法事實發揮作用的三個維度
二 程式法事實的概念和種類
三 新的程式性裁判和新的裁判對象
四 新的證明對象和新的程式法事實證明
第四節 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和新的客體
一 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和新的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外延再探索
第六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模式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模式的相互關係
一 不同刑事訴訟模式客體表現形式之比較
二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刑事訴訟模式的相互關係
第二節 兩種刑事訴訟模式和客體的區別之一——控審分離、司法機關職權和訴權
一 區別要素一——控審分離的差別
二 區別要素二——法官職權和檢察官職權的差別
三 區別要素三——訴權與審判權力量對比的差別
第三節 兩種刑事訴訟模式和客體的區別之二——證明與訴訟(審判)關係
一 定罪證明三段論與量刑證明三段論
二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證明與審判關係上的差別
第四節 兩種刑事訴訟模式和客體的立法及實踐差別
一 實務問題一——客體變更
二 實務問題二——禁止重複追訴
第七章 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與中國實務問題
第一節 中國刑事訴訟法律關係客體的實踐
一 中國法客體的內涵和外延
二 中國法客體的兩個特徵
第二節 中國法中的客體實務問題
一 我國現行法關於控審分離和客體變更問題的規定
二 我國現行法關於禁止重複追訴問題的規定
三 對上述兩原則現行法規定的分析
第三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公訴變更
一 實務問題和現行法規定
二 兩高司法解釋中的若干問題
第四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法院(官)變更起訴罪名
一 實務問題和現行法規定
二 我國法院變更起訴罪名的爭鳴
三 我國法院變更罪名的多種樣態
第五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法院(官)變更公訴事實
一 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和司法實踐
二 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
第六節 客體變更的實務問題——改革思路
一 公訴事實與法律評價變更的界限
二 客體變更改革的總體思路
三 客體變更改革的配套制度
第七節 禁止重複追訴的實務問題——審判監督程式
一 實務問題和現行法規定
二 審判監督程式與禁止重複追訴的矛盾
三 審判監督程式改革的若干思路
結語
參考文獻
一 中文著作
二 中文論文
三 外文譯著
四 英文著作
五 英文案例
六 日文著作
索引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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