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

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

《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是2019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英輝、甄貞。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
  • 作者:宋英輝、甄貞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3月1日
  • ISBN:978730026676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的特點有:第一,理論性。不僅注釋刑事訴訟法律,而且注意闡釋其訴訟理論,並在總體上對有關刑事訴訟法與憲法、刑事訴訟法與刑法、刑事訴訟模式、刑事訴訟原則等基本理論問題進行闡釋。第二,體系性。既注意在整體上對我國刑事訴訟制度進行概括與歸納,又注意刑事訴訟法學學科體系。第三,新穎性與準確性。關注立法與司法解釋的最新變化,並力求闡釋準確。此次修訂的主要立法與司法實踐背景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等部門針對非法證據排除、沒收違法所得程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頒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釋和規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了第三次修正,完善了監察與刑事訴訟的銜接,建立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速裁程式等;本次會議上還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嘗射道漿法》;我國部分地區開展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本次修訂對前述我國刑事訴訟法在立法和司法上的發展和變化作出了及時反映,並將理論研究的奔拜笑最新成果吸收進來,力爭適應最新的教學與研究需要。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一節 刑事訴訟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
第三節 刑事訴訟法學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展
第一節 外國刑事訴訟法的歷史沿革
第二節 中國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展
第三章 刑事訴訟理論基本範疇
第一節 刑事訴訟目的
第二節 刑事訴訟結構
第三節 刑事訴訟職能
第四節 刑事訴訟價值
第五節 刑事訴訟主體
第六節 刑事訴訟客體
第四章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念
第一節 控制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
第二節 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並重
第三節 公正優先,追求效率
第四節 控審分離、控辯平等對抗和審判中立
第二編 總 論
第五章 刑事訴訟法的制定目的、根據和任務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的制定目的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的根據
第三節 刑事訴訟法的任多和洪台務
第六章 專門機關與訴訟參與人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人民法院
第三節 人民檢察院
第四節 公安機關
第五節 當事人
第六節 其他訴訟參與人
第七節 單位訴訟參與人
第七章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第一節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 已開發國家刑事訴訟的通行原則
第三節 我國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
第八章 管 轄
第一節 管轄概述
第二節 立案管轄
第三節 審判管轄
第九章 回 避
第一節 迴避的概念
第二節 迴避的人員範圍、理由及種類
第三節 迴避的程式
第十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一節 辯護制度概述
第二節 我國辯護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 刑事代理
第十一章 強制措施
第一節 強制措施概述
第二節 拘傳
第三節 取保候審
第四節 監視居住
第五節 拘留
第六節 逮捕
第七節 強制措施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二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節 附帶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
第三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和審判
第十三章 期間、送達
第一節 期間
第二節 送達
第十四章 刑事訴訟的中止、終止
第一節 刑事訴訟的中止
第二節 刑事訴訟的終止
第三編 證 據
第十五章 刑事證據
第一節 刑事證據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 刑事證據的種類
第三節 刑事證據的分類
第十六章 刑事證據規則
第一節 關聯性規則
第二節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第三節 自白任意規則
第四節 傳聞排除規則
第五節 意見證據規則
第六節 其他證據規則
第十七章 刑事證明
第一節 刑事證明的概念、特徵和分類
第二節 刑事證明主體
第三節 刑事棗戒證明對象
第四節 刑事證明責任
第五節 刑事證明標準
第四編 程式論
第十八章 立 案
第一節 立案概述
第二節 立案的材料來源和條束應朵件
第三節 立案的程式
第十九章 偵 查
第一節 偵查概述
第二節 訊問犯罪嫌疑人
第三節 詢問證人、被害人
第四節 勘驗、檢查
第五節 搜查
第六節 查封、扣押物證、書證
第七節 鑑定
第八節 辨認
第九節 技術偵查措施
第十節 通緝
第十一節 偵查終結
第十二節 補充偵查
第二十章 起 訴
第一節 起訴概述
第二節 審查起訴
第三節 提起公訴
第四節 不起訴
第五節 提欠墓淚起自訴
第二十一章 第一審程式
第一節 第一審程式概述
第二節 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式
第三節 自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式
第四節 簡易程式
第五節 速裁程式
第六節 量刑程式
第七節 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二十二章 第二審程式戶簽嚷
第一節 第二審程式概述
第二節 第二審程式的提起
第三節 第二審程式的審判
第四節 抗訴不加刑原則
第五節 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的處理
第二十三章 死刑覆核程式
第一節 死刑覆核程式概述
第二節 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覆核程式
第三節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覆核程式
第二十四章 執 行
第一節 執行概述
第二節 各種判決、裁定的執行程式
第三節 執行的變更及其他處理
第四節 人民檢察院對執行的監督
第二十五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一節 審判監督程式概述
第二節 審判監督程式的提起
第三節 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的重新審判
第二十六章 刑事賠償程式
第一節 刑事賠償概述
第二節 刑事賠償範圍
第三節 刑事賠償的程式
第二十七章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刑事司法協助
第一節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刑事司法協助概述
第二節 涉外刑事訴訟的特有原則
第三節 涉外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式
第四節 刑事司法協助
第二十八章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
第一節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概述
第二節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的方針和原則
第三節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十九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一節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概述
第二節 當事人和解程式與相關範疇
第三節 當事人和解程式適用的條件與案件範圍
第四節 當事人和解的具體程式與對案件的處理
第三十章 缺席審判程式
第一節 缺席審判程式概述
第二節 缺席審判程式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
第三節 缺席審判的具體程式
第三十一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一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概述
第二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的功能和性質
第三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的域外規定
第四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的適用範圍及管轄
第五節 沒收違法所得的具體程式
第三十二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第一節 強制醫療程式概述
第二節 強制醫療程式的適用對象
第三節 強制醫療的適用程式
第四節 強制醫療的救濟與監督程式
第五編 港澳台地區刑事訴訟
第三十三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刑事訴訟
第一節 香港地區刑事訴訟的原則和制度
第二節 香港地區刑事訴訟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三節 香港地區刑事訴訟程式
第三十四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刑事訴訟
第一節 澳門地區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澳門地區刑事訴訟的訴訟主體
第三節 澳門地區刑事訴訟程式 []
第三十五章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
第一節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的訴訟主體
第三節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程式
第六編 聯合國刑事司法準則
第三十六章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一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概述
第二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刑事程式的規定
第三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
第三十七章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
第一節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有關刑事程式的規定
第三節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
第三十八章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第一節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有關刑事程式的規定
第三節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宋英輝,河北省人,1957年5月出生;1982年畢業於河北省師範學院,獲哲學學士學位;198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訴訟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2年於該校獲得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曾任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執行主任,兼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室主任;現為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刑事訴訟法研究所所長、刑事訴訟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甄貞,女,1958年11月生人,河北安平人,漢族,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專業),無黨派人士,現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檢察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東城區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屆政協委員;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檢察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女檢察官協會副會長,中國檢察官協會北京檢察官協會副會長,北京市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曾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庭助理審判員,中國人民大學科研處副處長,北京市石景山區第十三屆人大代表。
第一節 迴避的概念
第二節 迴避的人員範圍、理由及種類
第三節 迴避的程式
第十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一節 辯護制度概述
第二節 我國辯護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 刑事代理
第十一章 強制措施
第一節 強制措施概述
第二節 拘傳
第三節 取保候審
第四節 監視居住
第五節 拘留
第六節 逮捕
第七節 強制措施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二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節 附帶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
第三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和審判
第十三章 期間、送達
第一節 期間
第二節 送達
第十四章 刑事訴訟的中止、終止
第一節 刑事訴訟的中止
第二節 刑事訴訟的終止
第三編 證 據
第十五章 刑事證據
第一節 刑事證據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 刑事證據的種類
第三節 刑事證據的分類
第十六章 刑事證據規則
第一節 關聯性規則
第二節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第三節 自白任意規則
第四節 傳聞排除規則
第五節 意見證據規則
第六節 其他證據規則
第十七章 刑事證明
第一節 刑事證明的概念、特徵和分類
第二節 刑事證明主體
第三節 刑事證明對象
第四節 刑事證明責任
第五節 刑事證明標準
第四編 程式論
第十八章 立 案
第一節 立案概述
第二節 立案的材料來源和條件
第三節 立案的程式
第十九章 偵 查
第一節 偵查概述
第二節 訊問犯罪嫌疑人
第三節 詢問證人、被害人
第四節 勘驗、檢查
第五節 搜查
第六節 查封、扣押物證、書證
第七節 鑑定
第八節 辨認
第九節 技術偵查措施
第十節 通緝
第十一節 偵查終結
第十二節 補充偵查
第二十章 起 訴
第一節 起訴概述
第二節 審查起訴
第三節 提起公訴
第四節 不起訴
第五節 提起自訴
第二十一章 第一審程式
第一節 第一審程式概述
第二節 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式
第三節 自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式
第四節 簡易程式
第五節 速裁程式
第六節 量刑程式
第七節 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二十二章 第二審程式
第一節 第二審程式概述
第二節 第二審程式的提起
第三節 第二審程式的審判
第四節 抗訴不加刑原則
第五節 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的處理
第二十三章 死刑覆核程式
第一節 死刑覆核程式概述
第二節 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覆核程式
第三節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覆核程式
第二十四章 執 行
第一節 執行概述
第二節 各種判決、裁定的執行程式
第三節 執行的變更及其他處理
第四節 人民檢察院對執行的監督
第二十五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一節 審判監督程式概述
第二節 審判監督程式的提起
第三節 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的重新審判
第二十六章 刑事賠償程式
第一節 刑事賠償概述
第二節 刑事賠償範圍
第三節 刑事賠償的程式
第二十七章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刑事司法協助
第一節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刑事司法協助概述
第二節 涉外刑事訴訟的特有原則
第三節 涉外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式
第四節 刑事司法協助
第二十八章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
第一節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概述
第二節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的方針和原則
第三節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十九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一節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概述
第二節 當事人和解程式與相關範疇
第三節 當事人和解程式適用的條件與案件範圍
第四節 當事人和解的具體程式與對案件的處理
第三十章 缺席審判程式
第一節 缺席審判程式概述
第二節 缺席審判程式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
第三節 缺席審判的具體程式
第三十一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一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概述
第二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的功能和性質
第三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的域外規定
第四節 沒收違法所得程式的適用範圍及管轄
第五節 沒收違法所得的具體程式
第三十二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第一節 強制醫療程式概述
第二節 強制醫療程式的適用對象
第三節 強制醫療的適用程式
第四節 強制醫療的救濟與監督程式
第五編 港澳台地區刑事訴訟
第三十三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刑事訴訟
第一節 香港地區刑事訴訟的原則和制度
第二節 香港地區刑事訴訟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三節 香港地區刑事訴訟程式
第三十四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刑事訴訟
第一節 澳門地區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澳門地區刑事訴訟的訴訟主體
第三節 澳門地區刑事訴訟程式 []
第三十五章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
第一節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的訴訟主體
第三節 台灣地區刑事訴訟程式
第六編 聯合國刑事司法準則
第三十六章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一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概述
第二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刑事程式的規定
第三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
第三十七章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
第一節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有關刑事程式的規定
第三節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
第三十八章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第一節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有關刑事程式的規定
第三節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宋英輝,河北省人,1957年5月出生;1982年畢業於河北省師範學院,獲哲學學士學位;198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訴訟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2年於該校獲得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曾任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執行主任,兼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室主任;現為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刑事訴訟法研究所所長、刑事訴訟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甄貞,女,1958年11月生人,河北安平人,漢族,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專業),無黨派人士,現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檢察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東城區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屆政協委員;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檢察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女檢察官協會副會長,中國檢察官協會北京檢察官協會副會長,北京市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曾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庭助理審判員,中國人民大學科研處副處長,北京市石景山區第十三屆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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