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是黃華生創作的法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14年11月。

該書綜合運用多個學科的知識,主要採取理論分析與規範分析緊密結合的研究方法,細緻地探討中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理論問題和具體制度設計問題,研究結論集中體現在作者擬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建議稿之中。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
  • 作者:黃華生
  • 首版時間:2014年11月
  • 字數:234千字
  • 類別:法學著作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作品影響,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共有十章,其主要內容概括為兩個方面,即該書的前半部分對中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理論基礎、立法條件和時機、立法指導思想、立法模式、立法體例、立法名稱表述、立法目的、基本原則提出了一系列的創新研究成果;後半部分是對中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具體制度逐一進行了條文設計,最終擬定出一部理念先進、制度完備、現實可行、操作性強、具有中國特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建議稿。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導論
第二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理論基和現實意義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的實踐背景
第二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理論研究狀況
第三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的意義、方法、思路和創新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理論基礎之學說述評
第二節 我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理論基礎
第三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現實意義
第三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條件、時機和障礙
第四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指導思想和立法模式
第一節 我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條件和時機
第二節 我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障礙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指導思想
第二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模式
第五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體例和名稱表述
第六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目的、憲法根據和基本原則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體例
第二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白勺名稱表述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立法目的
第二節 我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憲法根據
第三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七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的案件範圍、對象和條件
第八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金額標準和載量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案件範圍
第二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對象
第三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條件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金額標準
第二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金額裁量
第九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程式機制
第十章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其他制度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管理機構和管轄
第二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程式流程
第三節 提前補償、國家追償和補償金返還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資金保障制度
第二節 稅費免除制度、法律責任和生效時間
結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建議稿

創作背景

21世紀初期,雖然中國學術界對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律制度進行了較多研究,但是其中的許多基本理論和具體制度問題尚存在較大疑惑。中國試行的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實踐探索所出現的“雷大雨小”、停滯不前和實施偏差的現象,均與該領域的理論研究不透徹、立法理念不清晰、正式法律制度缺失有關。基於此,《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提出了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案件範圍、對象和條件。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的案件範圍宜限定為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刑事案件,但是應不限於暴力犯罪案件或者故意犯罪案件。換言之,非暴力犯罪或者過失犯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也應當納入國家補償的案件範圍。無刑事責任能力人致人重傷、死亡的案件,應當視同刑事犯罪案件納入國家補償的案件範圍。國家補償的對象限於因遭受犯罪侵害而致重傷的被害人,以及因遭受犯罪侵害而致死亡的被害人的遺屬。有權申請國家補償的刑事被害人的遺屬的順位,應當根據其與被害人關係的親密程度依次排列。國家補償的條件是刑事被害人尚未獲得犯罪人的經濟賠償或者獲得的經濟賠償金額低於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金額標準。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不應當成為國家補償的條件,即不應要求補償對象是經濟上有特殊困難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補償或者相應減少補償金額:刑事被害人對其受害結果的發生有重大過錯或者較大過錯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遺屬拒絕協助或者不積極協助國家機關追究犯罪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遺屬已經或者能夠獲得社會保險救濟的,或者刑事被害人是加害人的近親屬,對其補償將使加害人從中受益的。重傷補償金的標準宜規定為補償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死亡補償金的標準宜規定為補償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4倍。在對刑事被害人裁量決定具體補償金額時,應當適當考慮被害人遭受的損害程度、政府的財政狀況和支付能力等因素。

作品影響

獲獎記錄
該書獲江西省2015年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法立法研究》
2014年11月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978-7-5620-5549-5

作者簡介

黃華生,男,民進會員,2004年8月開始在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2004年晉升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9年晉升教授,曾應邀前往台灣實踐大學任教(2005年下半年),曾擔任法學院副院長(2006年至2013年,任滿兩屆),曾在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檢察院掛職工作(2014年至2015年),擔任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