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問題研究(201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問題研究(201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問題研究》是201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問題研究
  • 作者:胡敬
  • 類別:理論法學
  •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7月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20610699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隨著20世紀末一次又一次犯罪浪潮的出現,人們已經對犯罪問題有了越來越深刻的認識。然而對犯罪行為涉及的雙方,人們卻給予了不同程度的關注。一方面,隨著人權觀念的廣泛傳播,刑事被告人的權利保障程度成了衡量一個國家刑事司法制度文明與否的重要標準,被告人的權利越來越完備。另一方面,被害人卻遠沒有這么幸運。自從國家壟斷了對犯罪的追訴和刑罰的權力以後,刑事被害人逐漸從公眾的視野中消失。直到上個世紀中葉,隨著犯罪被害人學的興起,為被害人爭取權利的運動普遍開展,以被害人為核心的刑事司法制度得到主張,被害人在西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各國紛紛通過立法加強刑事程式上對被害人的保障。近年來,許多西方國家在確立了對被害人的賠償和社會保護制度之後,被害人權利運動和被害人學的研究又進一步向縱深發展,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從本源上看,被害人在受到犯罪行為侵害之後,就獲得了兩大權利:對加害人的人身懲罰權和經濟上的求償權。隨著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的演化,人身懲罰權轉化為純粹程式上的權利,經濟求償權則基本上轉化為民事上的權利,而全社會也開始關懷和幫助被害人。近年來,隨著國際人權保障思想的發展,刑事被害人問題在國際範圍內已受到廣泛的關注,各國都在本國立法中加強了對被害人的保護,而且對被害人權益進行保障的國際標準也逐漸形成。刑事訴訟法是保證準確懲罰犯罪,保護人權的重要法律之一,通過規定訴訟原則、程式,特別是各種訴訟法律關係,實現保障人權。因此,它規定得越具體、越科學就越能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2013年1月1日實施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直接寫入了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儘管如此,我國刑事訴訟制度對刑事被害人這一特定弱勢群體的關懷還不夠,與國際標準還存在一定的差距,被害人還沒有享有完全的當事人權利,對被害人的援助與補償制度尚未建立,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式中也表現出對被害人經濟求償權保護的缺失,使對被害人的個別救濟淹沒在國家追究懲罰犯罪的過程中。因而,應當根據被害人人權保障的國際標準,結合我國刑事立法的現狀,構建我國的被害人權益保障機制,完善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同時加強對被害人的社會關懷。在被害人的程式性權利上,應當賦予被害人對一審裁判不服的抗訴權,加強被害人的庭審參與權,完善其以自訴的方式對國家機關不予追究的公訴案件加以救濟的權利;在賠償權上,完善附帶民事訴訟制度,使被害人的精神損害賠償權得以通過附帶民訴來實現。同時保障被害人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對被害人實行法律援助,完善對被害人的社會救助權,救助因為犯罪行為而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

圖書目錄

第一章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之界定
第一節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的概念
第二節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之特徵
第二章刑事被害人權益保護的歷史考察
第一節原始社會被害人權益保護淵源
第二節奴隸社會被害人權益狀況
第三節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被害人權益狀況
第四節現代社會被害人權益保障的發展趨勢
第三章我國犯罪被害實態分析
第一 節我國犯罪被害的司法實踐
第二節我國惡性刑事案件賠償情況介紹
第三節刑事被害人難以獲得賠償的原因分析
第四章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被害人權益保護理論基礎之一:人權保障理論
第二節被害人權益保護理論基礎之二:公正平等價值
第三節被害人權益保護理論基礎之三:尊嚴價值
第四節被害人權益保護理論基礎之多元論
第五章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模式分析
第一 節英美法系國家
第二節大陸法系國家
第三節 日本
第六章刑事被害人人權保障的國際標準
節刑事被害人人權保障的國際標準
第二節我國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與國際標準的差距
第七章我國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完善之程式性權利
第一節賦予刑事被害人抗訴權
第二節完善刑事被害人的直接起訴權
第三節加強被害人的庭審參與權
第四節完善被害人刑事和解權
第八章我國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完善之賠償權
第一 節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權的完善
第二節增設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
 ……
第九章我國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完善之法律幫助權
第十章我國刑事被害人權權益保障完善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弄事訴訟法
附錄2 《歐洲人權公約》

作者簡介

  胡敬,女,漢族,1979年9月生,河北省秦皇島市人。2005年畢業於河北大學訴訟法學專業,取得法學碩士學位,現為河北科技師範學院講師,一直從事訴訟法學和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講授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等課程。已取得法律顧問資格、司法職業資格。近年來,在國家核心期刊《商業時代》、《農業經濟》上發表《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問題、成因與解決路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探討》等論文數篇,主持河北省教育廳課題《環境公平視野下我省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研究》,河北省科技廳課題《河北省職工社會保險稽核制度問題研究》,河北省秦皇島市科技局課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研究》,參與《大部制背景下秦皇島市食品安全監管模式研究》等課題多項。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