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適用全書

刑事法律適用全書

刑事法律適用全書》一書的出版社是中國法制出版社,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時間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叢 書 名:法律適用全書系列ISBN:9787509315552出版時間:2010-01-01版 次:3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刑法

內容簡介

《法律適用全書》系列初版於2006年,一經面市就受到了廣大讀者的關注與喜愛。2007年,根據我國法律修訂情況再適時推出了第二版,持續熱銷。2008年至2009年間,隨著我國法治進程的加快,國家法律檔案的清理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同時也出台了一批-9民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此次全新推出的第三版《法律適用全書》重在實用,保留了原版首創的具有強大檢索功能的“注釋連結”,並增加了連結關鍵字和頁碼查詢。此外,根據各個分冊的不同特點增補了指導案例、文書範本和相關標準。《刑事法律適用全書(含指導案例)(第3版)》編排特色在於:
1.收錄範圍
收錄了與主題相關的所有現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重要的部門規章和司法解釋共111件,收錄時間截止於2009年12月。
此次收錄依據2009年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和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對相關法律文本進行了修訂整理。為了便於讀者了解法律檔案的最新修改變化,在目錄中註明了法律檔案修訂或修正的時間。
對於司法解釋中因與新頒布的法律相衝突,已經明令廢止的條文,對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廢止檔案目錄進行了梳理,並用腳註加以說明。
2.分類標準
對所收法律檔案首先按照主題內容進行一級分類,每一類下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檔案、部門規章及檔案、司法解釋四類效力層級進行區分,體系明晰明了。
3.文本加工
條文主旨——主要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條文前都附有編者根據法條內容所加的條文主旨,讀者可對法條內容一目了然。刑法則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的五個罪名規定所確立的法定罪名作為條旨。
關聯指引——重點法條的相關規定都以腳註的形式作出了連結,並在原版的基礎上增加了關聯規定內容的關鍵字及所在頁碼,便於讀者迅速查找。
除了關聯規定之外,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有關部委對法律條文理解適用的解釋性答覆、批覆及復函等全文附在相關法條後作為腳註,使讀者能夠更全面、準確、高效的解決實際問題。
指導案例——《刑事法律適用全書(含指導案例)(第3版)》精心選取了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布的具有典型性的指導案例,以輔助讀者更為深入地理解套用法律,把握司法實踐中的審判觀點。
4.檔案檢索
在目錄前製作了可供讀者快捷檢索的常用法律簡目。目錄之後,提供了簡目和腳註中涉及到的諸多法律檔案名稱稱的縮略語對照表,按照縮略語首字的拼音字母排序。
5.增值服務
為了使讀者能夠及時充分了解我國立法的動態信息,凡是購買《刑事法律適用全書(含指導案例)(第3版)》的讀者,均可在寄回讀者調查問卷表後免費獲得我社2010年全年(12輯)新法規彙編的電子版增補服務,詳情可參見書後附頁。
重在細節,勝在品質,最大程度的方便讀者適用法律一直是我們的目標!

目錄

第一篇 實體法篇
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1998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1999年10月3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2009年8月27日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2009年8月27日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2009年8月27日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2005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2005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2004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2002年8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2002年12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2002年4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05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
二、總則
(一)刑法適用範圍
部門規章及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海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9月17日)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外國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在我國領域內犯罪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2003年10月1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跨越修訂刑法施行日期的繼續犯罪、連續犯罪以及其他同種數罪應如何具體適用刑法問題的批覆(1998年1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法時間效力規定若干問題的解釋(1997年9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不再核准類推案件的通知(1997年9月22日)
(二)犯罪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範圍有關問題的答覆(2003年4月18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2002年8月9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涉嫌犯罪單位被撤銷、註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宣告破產的應如何進行追訴問題的批覆(2002年7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區分主犯、從犯問題的批覆(2000年9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1999年6月25日)
(三)刑罰
部門規章及檔案
公安機關對被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保外就醫罪犯的監督管理規定(1995年2月21日)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犯新罪應如何處理的批覆(2009年5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2009年3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式有關問題的規定(2008年12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行為人通過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擔任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收受賄賂、挪用本單位資金等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2004年3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告人對行為性質的辯解是否影響自首成立問題的批覆(2004年3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如何理解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有關問題的答覆(2003年8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2002年11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撤銷緩刑時罪犯在宣告緩刑前羈押的時間能否折抵刑期問題的批覆(2002年4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2000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問題的批覆(1998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年5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故意傷害、盜竊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問題的批覆(1998年1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1997年10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間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適用數罪併罰問題的批覆(1994年5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判決宣告後又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種漏罪是否實行數罪併罰問題的批覆(1993年4月16日)
三、分則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1月17日)
……
第二篇 程式法篇
一、綜合
二、管轄精怪立案
三、案件移送
四、強制措施
五、辯護與代理
六、鑑定
七、法律援助
八、審判
九、附帶民事訴訟
十、贓物處理
十一、執行
十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訴訟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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