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律適用全書

公安法律適用全書

《公安法律適用全書》是2010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莊洪勝。該書職業講述了對公安法律的認識與研究。

基本介紹

  • 書名:公安法律適用全書
  • ISBN:9787509315576
  •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01-01
圖書簡介:,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圖書簡介:

作 者: 中國法制出版社
叢 書 名:法律適用全書系列
版 次:3
頁 數:784
裝 幀:平裝
開 本:大32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行政法

內容簡介

《法律適用全書》系列初版於2006年,一經面市就受到了廣大讀者的關注與喜愛。2007年,根據我國法律修訂情況再適時推出了第二版,持續熱銷。2008年至2009年間,隨著我國法治進程的加快,國家法律檔案的清理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同時也出台了一批-9民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此次全新推出的第三版《法律適用全書》重在實用,保留了原版首創的具有強大檢索功能的“注釋連結”,並增加了連結關鍵字和頁碼查詢。此外,根據各個分冊的不同特點增補了指導案例、文書範本和相關標準。《公安法律適用全書(含指導案例)(第3版)》編排特色在於:
1.收錄範圍
收錄了與主題相關的所有現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重要的部門規章和司法解釋共111件,收錄時間截止於2009年12月。
此次收錄依據2009年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和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對相關法律文本進行了修訂整理。為了便於讀者了解法律檔案的最新修改變化,在目錄中註明了法律檔案修訂或修正的時間。
對於司法解釋中因與新頒布的法律相衝突,已經明令廢止的條文,對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廢止檔案目錄進行了梳理,並用腳註加以說明。
2.分類標準
對所收法律檔案首先按照主題內容進行一級分類,每一類下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檔案、部門規章及檔案、司法解釋四類效力層級進行區分,體系明晰明了。
3.文本加工
條文主旨——主要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條文前都附有編者根據法條內容所加的條文主旨,讀者可對法條內容一目了然。刑法則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的五個罪名規定所確立的法定罪名作為條旨。
關聯指引——重點法條的相關規定都以腳註的形式作出了連結,並在原版的基礎上增加了關聯規定內容的關鍵字及所在頁碼,便於讀者迅速查找。
除了關聯規定之外,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有關部委對法律條文理解適用的解釋性答覆、批覆及復函等全文附在相關法條後作為腳註,使讀者能夠更全面、準確、高效的解決實際問題。
指導案例——《公安法律適用全書(含指導案例)(第3版)》精心選取了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布的具有典型性的指導案例,以輔助讀者更為深入地理解套用法律,把握司法實踐中的審判觀點。
4.檔案檢索
在目錄前製作了可供讀者快捷檢索的常用法律簡目。目錄之後,提供了簡目和腳註中涉及到的諸多法律檔案名稱稱的縮略語對照表,按照縮略語首字的拼音字母排序。
5.增值服務
為了使讀者能夠及時充分了解我國立法的動態信息,凡是購買本書的讀者,均可在寄回讀者調查問卷表後免費獲得我社2010年全年(12輯)新法規彙編的電子版增補服務,詳情可參見書後附頁。
重在細節,勝在品質,最大程度的方便讀者適用法律一直是我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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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莊洪勝,最高人民檢察院科學技術研究所主任法醫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人專家庫主任法醫師,北京法醫協會法醫臨床分會常務理事,現執業於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擔任專家鑑定人。
劉志新,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賠償辦公室主任,一級高級法官。北京大學法學碩士。歷任江蘇省連雲港市人民法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等職。
吳立濤,北京鼎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十,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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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規範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責任的法律檔案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五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節 與規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相關的綜合性法律
第七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侵害生命健康權的鑑定與賠償
第一節 侵害生命健康權的鑑定
第二節 傷殘評定原則
第三節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中的參與度
第四節 與傷殘有關的鑑定
第五節 侵害生命健康權的責任及賠償
第三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生命健康權的賠償費構成
第一節 簡述
第二節 醫療費
第三節 專人護理費
第四節 交通費和住宿一伙食費
第五節 殘疾輔助器具費
第六節 營養費及康復費等相關費用
第七節 訴訟費和鑑定費
第八節 喪葬費
第九節 誤工費
第十節 被扶養人必要的生活費
第十一節 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
第十二節 精神損害賠償金
第四章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殘疾等級評定
第一節 顱腦損傷致殘等級的評定
第二節 顱腦損傷致殘等級類推性評定
第三節 腦神經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四節 腦神經損傷致殘等級類推性評定
第五節 脊髓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六節 脊神經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五章 頭面部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一節 眼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二節 眼損傷致殘等級類推性評定
第三節 耳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四節 口腔頜面部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五節 鼻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六節 頭皮、顱骨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六章 脊柱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一節 脊柱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七章 頸部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一節 頸部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二節 頸部損傷致殘等級類推性評定
第八章 胸部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一節 女性乳房損傷
第二節 胸廓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三節 肺、胸膜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四節 心臟損傷殘疾等級評定
第九章 腹部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一節 消化器官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二節 腎臟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三節 脾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四節 膈肌、腸系膜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十章 盆部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一節 女性內生殖器官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二節 泌尿器官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三節 骨盆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四節 直腸、肛門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五節 大便、小便失禁致殘程度評定
第十一章 會陰部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一節 男性內生殖器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二節 男性外生殖器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十二章 外陰、陰道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一節 女性外陰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二節 陰道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十三章 肢體損傷致殘程度評定
第一節 上肢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二節 下肢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三節 手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四節 足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第五節 四肢長骨骺板骨折致殘程度評定
第十四章 皮膚損傷致殘等級評定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2009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2002年12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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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下簡稱《侵權責任法》)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在全國範圍內廣泛的徵求意見並經過全國知名法學專家的多次討論,最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9年12月26日通過,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的第六章共六條是專門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其中有的條款明確規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的賠償規定,在其他的章節中對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也做出了普遍性的規定。所以本書結合《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和調整道路交通事故的準據法對道路交通事故導致的人身損害進行了闡釋。
《侵權責任法》的第四十八條中還特別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所以,《侵權責任法》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準據法效力方向上直接指向了全國人大制定發布的特別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筆者在撰寫本書時除了遵循《侵權責任法》的有關條文外,主要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關人身損害的法條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的理解與適用進行了論述。
機動車交通事故對人身損害的賠償依據是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和決定的,包括責任劃分、損害後果、受害人年齡、收入等自然情況、當地經濟發達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其中的損害後果包括人身的一般性傷害、傷害後構成殘疾的勞動能力喪失程度及精神損害等。對於傷害及殘疾的評定是按國家發布的統一標準——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以下簡稱《傷殘評定》)。《傷殘評定》是2002年發布的國家標準,也是一個強制性標準,是我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保險機關、勞動安全部門、律師事務所及所有司法鑑定部門在處理、起訴、審判、理賠、辯護及鑑定中所必須遵照執行的標準。所以作者在撰寫本書時列舉了一些人身損傷,對其評定傷殘等級就是按照這個《傷殘評定》,對該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損傷情形,作者也參照本標準的附則5.1 :“遇有本標準以外的傷殘程度者,可根據傷殘的實際情況,比照本標準中最相似等級的傷殘內容和附錄A的規定,確定其相當的傷殘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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