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19.1(總第163輯)

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19.1(總第163輯)

《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19.1(總第163輯)》是2019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最新法律檔案解讀叢書編選組。2018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認定累犯如何確定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以內”起始日期的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19.1(總第163輯)
  • 作者:最新法律檔案解讀叢書編選組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51092441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18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認定累犯如何確定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以內”起始日期的批覆》(以下簡稱《批覆》)。《批覆》規定:刑法第六十五條一款規定的“刑罰執行完畢”,是指刑罰執行到期應予釋放之日。認定累犯,確定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以內”的起始日期,應當從刑滿釋放之日起計算。為便於正確理解適用《批覆》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相關起草人就制定背景、經過和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並對《批覆》出台的依據有針對性地做了分析:符合一致性解釋,與刑法總則其他有關規定相一致;符合實事求是精神,以釋放之日作為計算累犯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以內”的起始日期較為妥當;對被告人有利,從刑滿釋放之日起計算累犯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以內”的起始日期,比從刑滿釋放後第二日起算,使被告人適用累犯的期間提前一日結束,整體上有利於被告人。上述解讀對於廣大讀者學習適用《批覆》具有指導意義。

圖書目錄

【特載】
人民法院
關於發布第19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2018年12月19日)
【司法解釋、司法指導性檔案與解讀】
人民檢察院
關於認定累犯如何確定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以內”起始日期的批覆
(2018年12月28日)
解讀《人民檢察院關於認定累犯如何確定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以內”起始日期的批覆》
人民法院
印發《關於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審法官會議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2018年11月28日)
人民法院司改辦負責人就健全完善主審法官會議
工作機制意見答記者問
人民法院
印發《關於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的通知
(2018年10月23日)
【部門規章】
法務部
關於印發《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公司律師管理辦法》的通知
(2018年12月13日)
法務部律師工作局負責人就《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和《公司律師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地方政府規章】
江西省禁毒條例
(2018年4月2日)
【地方司法業務檔案】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
關於辦理盜竊、故意傷害、賭博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
(2018年10月24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通知
(2018年8月22日)
上海市檢察機關捕訴合一辦案規程(試行)
(2018年8月8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印發《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審理指南(一)》的通知
(2018年7月18日)
【司法實務問題研究】
毒品犯罪治理的檢視與路徑選擇
——以西部地區毒品犯罪為視角
【新類型疑難案例選評】
被告人鄧某均、符某宣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評析]關於“口水油”危害性的問題
全某潮故意傷害案
[評析]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的甄別與認定
【參考檔案】
廣東省司法鑑定協會
關於發布《法醫臨床司法鑑定行業指引(修訂版)》的通知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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