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舍御免

切舍御免

切舍御免又寫做“斬舍御免”,是幕府給予武士的特權。翻譯為中文是“格殺勿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切舍御免
  • 外文名:切捨御免(きりすてごめん)
  • 制定人:「徳川吉宗」(とくがわよしむね) 
  • 制定時間:1742年(寛保2年) 
釋義,歷史背景,

釋義

可對無禮的下人、町人、百姓等自行斬殺而不受刑罰。

歷史背景

1742年(寬保二年),在第八代幕府將軍德川吉宗”時代確立了《公事方御定書》第71條中賦予武士將“切舍御免”的特權
這是為了“維持幕府氏族制度”而建立的制度,這是一項特殊權利,即如果武士對鎮民或農民進行這樣的粗魯行為,將作為正當防衛而不會被問罪。但是,儘管沒有限制,卻要在切舍御免之後,有立即通知役所,並在事後接受訊問。如果沒有證人作證的正當理由,則武士將受到懲罰(包括切腹沒收財產等)。切舍御免也被稱為殺戮,它需要高風險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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