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香賣履

分香賣履

分香賣履,漢語辭彙。

拼音:fēn xiānɡ mài lǚ

釋義:舊時比喻人臨死念念不忘妻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香賣履
  • 外文名:Points incense to sell the shoe
  • 拼音:fēn xiānɡ mài lǚ
  • 釋義:舊時比喻人臨死念念不忘妻兒
  • 用法:聯合式;作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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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目

分香賣履

拼音

fēn xiānɡ mài lǚ

引證解釋

指臨死不忘妻妾 。亦形容霸業已空,風流已散,憑弔懷古。
唐·杜牧《杜秋娘》詩:“鹹池升日慶,銅雀分香悲。”還用以指謀生有術,自給自足。
羅隱《鄴城》詩:“英雄亦到分香處,能共常人較幾多。”
宋·李清照金石錄後序》:“取筆作詩,絕筆而終,殊無分香賣履之意。”
清 蒲松齡《聊齋志異·祝翁》:“敬廣其術,則賣履分香,可以不事矣。”
查慎行《曹操疑冢》詩:“分香賣履獨傷神,歌吹聲中繐帳陳。”
呂志伊 《讀史感賦》:“預爭皇后憐諸婦,終作分香賣履人。”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

使用頻率

較少使用

詳細釋義

典源

漢·曹操遺令》:“吾婢妾與伎人皆勤苦,使著銅雀台,善待之。於台堂上安六尺床施繐帳,朝晡上脯備之屬,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輒向帳中作伎樂。汝等時時登銅雀台,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與諸夫人,不命祭。諸舍中無所為,可學作組履賣也。”

典源譯文

曹操《遺令》中說:我的婢妾和歌舞藝人都很辛苦,讓他們住在銅雀台(遺址在今河北臨漳縣西南二十公里鄴城遺址內),好好安置他們,在台正堂上放六尺床,掛上靈帳,早晚上食物供祭,每月初一、十五兩天,從早至午,要向帳中歌舞奏樂。你們要時時登上銅雀台,看望我西陵的墓地。餘下的香可分給諸夫人,不用它祭祀。各房的人無事做,可以學著製作帶子、鞋子賣。

釋義

東漢末, 曹操造銅雀台 ,臨終時吩咐諸妾:“汝等時時登 銅雀台 ,望吾西陵墓田。”又云:“餘香可分與諸夫人。諸舍中無為,學作履組賣也。”見晉 陸機《吊魏武帝文》序。後以“分香賣履”喻臨死不忘妻妾。

同源典故

賣履分香、銅雀分香、魏公銅雀分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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