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項法又稱面積比較法(The unit in place method),是將委估建築物先分成各個分部分項工程,如基礎、地面、牆壁、樓板、門窗、屋面、裝修等,然後利用建築工程綜合預算定額查出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單位成本,分別乘以委估建築物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數量單位,再累加得到委估建築物的總成本。必須注意,雖然這種方法的中文名稱為“面積比較法”,但並非完全以面積單位來計算,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單位是根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來選用的,如基礎用立方米,牆壁、樓板用平方米,電氣工程用千瓦或千伏安等。
面積比較法將建築物分成各個分部分項工程就消除了相同結構、相同用途的建築物之間因規模、形狀不同而產生的成本差異,故其精度較高,是估價人員樂於採用的一種成本估算方法。尤其是在對工業廠房進行成本估算時,這種方法能較好地適應工業廠房尺寸、形狀個性強的特點,因而常成為首選的方法。
分部分項法的注意點
分部分項法的示例
項目 | 數量/m2 | 單價/(元/m2 ) | 總價/元 |
基礎工程 | 150 | 200 | 30000 |
牆體工程 | 160 | 400 | 64000 |
樓地面工程 | 150 | 200 | 30000 |
屋面工程 | 150 | 300 | 45000 |
給排水工程 | 25000 | ||
供暖工程 | 15000 | ||
電氣工程 | 20000 | ||
合計 | 229000 | ||
運營管理費 | 20% | 45800 | |
重新構建價格 | 274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