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等溫淬火

分級等溫淬火又稱為一次貝氏體等溫淬火,是在貝氏體等溫淬火之前,先在中溫區域進行一次或二次分級冷卻,則可使熱處理過程中的熱應力及組織應力減小更多,工件淬火變形和淬裂的傾向更小,同時還能保證強度、塑性的良好配合。

對高速鋼製工具進行分級等溫淬火,可提高強度、韌度等性能,從而提高其使用壽命,並可減少斷頭、崩刃、折斷等現象,還可防止工具在熱處理過程中的淬火變形和淬裂。分級等溫淬火多套用於中心鑽、蝸輪滾刀、切線平板牙、滾絲模、衝壓模及各種小型刀具的最終熱處理。對於這類工具一次分級溫度為580~620℃。如有必要還可增加一次350~400℃較低溫度的二次分級。分級保溫時間約等於最終加熱時的保溫時間。等溫溫度為240~280℃,等溫時間一般為2~4h,以充分進行奧氏體向下貝氏體的組織轉變。

例如,W18Cr4V 高速鋼製直徑5~ 20mm,長100~150mm的組合絲錐,要求淬火、回火後刃部硬度63~ 66HRC,在1000mm 長度內,螺距伸長應小於2mm。如僅對其進行分級淬火,硬度雖可達到要求,但每1000mm螺距伸長大於2mm,變形超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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