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包乾體制

分級包乾體制的特點是在中央統一領導和統一計畫下,地方有較大的財權,地方財力大大增強。

1980~1984年實行的“劃分收支、分級包乾”體制,1985~1987年實行的“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體制和1988~1990年各種形式的包幹辦法,都屬於這類體制。這種體制進一步調動了地方理財的積極性,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中央集中的財力過少,負擔過重;中央與地方的收支之間相互擠占,關係沒有理順;地方財力雖然大大增加,但是財權不獨立,不是真正相對獨立的一級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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