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洪水位

分洪工程的運用水位。通常以河、湖某控制站的水位作為分洪水位。當預報河、湖洪水將超過分洪水位時,說明洪水將超過堤防安全防禦標準,而需要運用分洪工程控制洪水。為了保證防洪保護對象的安全和有效地利用分洪工程,啟用分洪工程必須適時。因此,分洪水位是調度運用分洪工程的一項重要指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洪水位
  • 外文名:Water  level  for  flood  diversion
確定依據,類型,

確定依據

河道上採取分洪措施時的分洪起始水位。它是根據分洪口以下原河道安全泄量確定的。河道沖淤變化不大的河流、其水位流量關係比較穩定,在分洪口處,相應流量的水位,也是分洪起始水位。但由於洪水和河道變化複雜,在實際運用時,要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靈活掌握。對水位流量關係不穩定的河道,在制定分洪水位時,還要分析歷次洪水的沖淤規律、支流入匯、湖泊分流等因素,結合河段情況和分洪要求,綜合分析確定。在設計分洪工程時,要按最大分洪流量設計分洪工程的分洪能力,相應最大分洪流量時的閘(堰)前水位,稱為閘(堰)的設計分洪水位。

類型

根據分洪工程進洪設施控制性能的不同,制定分洪水位一般有以下3種類型:①有控制的,即進口有閘控制的分洪工程,當洪水上漲達到或接近保證水位,並預報還將繼續上漲時,一般即以保證水位作為分洪水位。②半控制的,即進口採用襄頭或預留缺口的分洪區,考慮堤防扒口分洪的口門不易及時達到設計寬度,難於做到及時適量地分洪,分洪水位比保證水位略低.如中國長江武漢河段以漢口站29.73m為保證水位,而分洪水位定為29.50m。③無控制的,即分洪工程進口無控制,預留口門的底面高程即為分洪水位,一般略低於保證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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