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權度假

分權度假

分權度假是建立在國外流行的分時度假模式之上的一種新型度假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開發商將每套度假屋分成12份產權對外銷售,每份產權的持有人每年擁有28天的居住時間。購房者按需購買共有產權份額,在大幅降低購買成本與度假居住成本的同時,也可以通過相關的第三方平台進行度假屋的預訂、交換、出租等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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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時度假

概念

和分權度假不同,分時度假是把度假屋的使用權分成12份或者是更多份,可以是一月也可以是一周,以10年或者是40年為期限,將度假屋租賃給消費者。消費者在購買後,可以在每年特定的時間獲得度假屋的居住權和使用權。

核心理念

總體而言,分時的度假模式核心包括以下內容:
1、使用權分時銷售
通過這一方式將度假村客房或者公寓的使用權分割成若干時段,消費者不占有產權。消費者多以會員卡的形式一次性支付未來10-40年的度假居住時間費用,有效降低度假居住成本。
2、交換居住
加入交換平台,會員將自己的分時度假時間交給交換平台,儲存一定時間後可以參與居住交換,度假目的地靈活性增加。
3、可轉讓、繼承
大部分分時度假產品可轉讓,可繼承,解決消費者的後顧之憂。

國內發展狀況

分時度假的這種“合租”模式降低了消費者的度假居住成本,在國外占據了比較大的市場,但是在引進到國內市場的時候卻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難。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就有一些實力企業試圖染指分時度假領域,但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一家公司能夠真正取得成功。
受限原因
首先,國人的產權意識根深蒂固,沒產權不放心,這也是其水土不服的根本問題。其次,國內的信用環境惡劣,契約精神不足,消費者本能地不願或不敢去購買這個可以使用數十年的產品。此外,國外分時度假公司進入國內後選擇的合作夥伴失誤,也給分時度假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產生背景

分時度假在國內可謂步履維艱。那么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既能規避風險,又能真正把度假出行的成本降下來,讓普通人也能享受優質的度假資源?結合國內的實際情況和消費者的心理需求,分權度假應運而生,在這個體系下開發商將每一套度假屋分拆成12份按份共有產權銷售,消費者通過購買1/12產權,擁有28天/年的居住時間,藉助平台輕鬆實現分權度假屋隨心預訂、換住、短租增值等貼心服務。

核心理念

分權度假模式的核心在於:消費者購買度假屋的按份共有產權,產權本身是最好的保障,且可轉讓、可繼承。這就將消費模式拉回到國人慣常的消費情境,畢竟買的是房子,有實在的產權保證才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國內發展過程

由於分時度假帶來的負面影響,分權度假在產生的初期也得到了一些質疑,鋼運集團美爾地產因為融資問題退出分權度假市場,分權度假又似乎陷入了僵局。上海新聚仁機構在經過團隊的開發和探討後推出了Weshare我享度假分權度假平台,擺脫了房產融資的困擾,專門提供分權度假屋居住預訂、隨心換住、短租轉讓等服務,為分權度假市場帶來了新的發展概念和可能。

相較區別

分權度假和分時度假的區別
分權度假是分時度假和產權的疊加
國外的分時度假模式下,消費者購買的是物業特定時間的使用權;而分權度假,消費者購買的是旅遊地產的物業按份共有產權,這一產權占有相應份額時段的度假時間。既解決了分時度假,還擁有了物業產權。
分權度假保證消費者的產權
分時度假物業購買者不占有物業產權,因此不能轉移物業的所有權,消費者的權利沒有保障。分權度假物業購買者占有按份共有物業產權,物業的所有權可以轉讓、繼承,消費者的權利有保障。
分權度假消費者終身持有產權
分時度假是對度假時間的消費,固定年限後作廢,分時度假無法實現增值;分權度假是對度假物業產權的按份占有,終身持有,是旅遊地產的物業投資,且可以實現出租、交易、增值。
分權度假模式的創新解決了國外分時度假模式在國內所無法跨越的障礙,真正能夠將普通消費者的消費潛力調動起來,從此,度假將變得更加簡單,輕鬆享受度假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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