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為聖

分別為聖

“把人、用具、房屋、土地等,從俗務、俗用中分別出來,專供聖職、聖用。“分別為聖”的希伯來詞有“分別出來”的含義。新約用該詞不多,僅有的幾例含有“聖潔”之意。(《聖經百科全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別為聖
  • 外文名:consecration;sanctification
  • 性質:基督教教義詞語
一、釋義,二、根據,三、意義,四、出處,

一、釋義

“分別為聖”,在聖經中本來是一個希伯來字,翻成英文是consecration,在中文聖經里翻成“分別為聖”或“成聖”。這個字也可以翻為“祝聖”,祝聖主教,聖餐禮拜時祝聖餅和酒,這裡的“祝聖”就是“分別為聖”同一個字。“分別為聖”有兩層意思:一個是儀文的意思,一是道德的意思。《舊約》偏重儀文的意思,《新約》偏重道德的意思。“分別為聖”四個字,可以拆成兩個辭彙:一是“分別”,就是“分別出來”,一是“為聖”,就是“成聖”或“成為聖潔”。
舊約》(利8:10-12)說:“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即:分別為聖) 。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分別為聖),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分別為聖)。”“要把這些(指內袍、腰帶、裹頭巾)給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分。”(出28∶41)從這兩段經文可知,分別出來專為獻祭用,東西如此,人也如此。這裡沒有道德的評價。對帳幕、洗濯盆而言,沒有道德的含義。我們不會認為:分別為聖的帳幕比別的帳幕更有道德。“分別為聖”僅僅是“分別出來”專為獻祭或其它宗教禮儀使用,是儀文的意義。
“分別為聖”在《新約》,有了道德的含義,“分別為聖”(consecration)這個詞也用得較少,較多用“成聖”(sanctification)。儀文意義的“分別為聖”強調“分別”,“聖”的對立面是“俗”,“聖”要從“俗”中“分別出來”,這裡的“聖”“俗”卻不是一好一壞、一善一惡地相互排斥的。道德意義的“分別為聖”強調“為聖”、“成聖”也即“成為聖潔”,“聖”的對立面不是“俗”,而是“惡”。所以聖俗有兩種區別,一是儀文的區別,一是道德的區別,二者不容混淆。

二、根據

猶太人常常稱某些東西是聖的,某些是俗的。分別聖與俗是上帝對他們的要求。《利未記》10章10節說:“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以西結書》44章23節說:“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
聖的東西不少,山有聖山,城有聖城,東西有被稱為聖物的,日子有聖日、聖年,建築有聖所、聖殿。《利未記》11章中則告訴我們某一類走獸、某一類魚、某一類飛禽是俗的。《使徒行傳》10章中記載,使徒彼得在異象中所看到的禽與獸,大概就是《利未記》11章中說的俗而不潔的東西。
猶太人看人也分聖俗,猶太人自己是聖民,聖民中的祭司更是分別為聖的;外邦人則是俗的,且是俗而不潔的。《使徒行傳》10章中說,彼得不願去向一個外邦人(即哥尼流)傳道,就是因為外邦人與那些按《利未記》11章規定禁食的飛鳥走獸一樣,是俗而不潔的,是不可交往的。
當今,對基督徒來說,也有一個分別聖俗的問題。基督徒喜歡把某些東西從別的東西中分別開來,稱它們為聖的。譬如,稱禮拜堂為聖堂,禮拜堂里有聖台、聖桌,牧師穿的禮服、佩的帶子被稱作聖衣、聖帶,紀念主受死的晚餐叫聖餐。

三、意義

要弄清楚“分別為聖”的意義,就要弄清楚“聖與俗”的關係。聖經要求基督徒“分別為聖”,基督徒是否就應該超世、厭世、與世界對立、與世俗的事分離?“分別為聖”是不是就是聖俗對立?“聖與俗”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還因為它與其他一些神學問題密切相關,譬如:屬靈屬世問題;怎么看待物質世界的問題;教會外有沒有真善美的問題;信與不信的關係的問題等。
如果要把聖俗對立起來,日常生活就會非常尷尬。舉一個穿的例子。大多數教會禮拜的時候,牧師是穿聖衣的。這聖衣是分別為聖的,只能在宗教禮儀中使用,普通的人不能穿,牧師在平常的場合中也不能穿。而普通的衣服,如果看為俗的,聖俗又是對立的,這俗的衣服就變成惡的東西,當然也不能穿。這樣,就很尷尬,聖衣不能穿,普通的衣服因為是俗而惡的也不能穿。
耶穌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看到耶穌的傾向。他並不是反對祭祀,因為他把自己作為祭品完成了最偉大的祭祀。但主耶穌更重視“聖”的道德含義。獻祭是聖事,但不是凡獻祭都蒙上帝悅納。上帝為什麼看不中該隱的祭,而悅納亞伯的祭,《創世記》4章4-5節說:“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上帝在看他們的供物的時候,先看他們這兩個人:“亞伯和他的……”、“該隱和他的……”。該隱是怎樣的人呢,我們可以從《聖經》有關他不多的文字里看到,這個人好妒忌,殘忍地把自己的兄弟殺了,做了壞事還要抵賴不誠實。總之該隱是一個道德品質敗壞的人。上帝不喜歡的首先是該隱其人,因此他的供物也不被看中。
從儀文意義的聖俗來區別,二者不同,但不是一好一壞,好壞是道德的評價。最突出的是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祭司文士是聖的,他們不去救助那受傷的人,是為了保持自己“分別為聖”的身份。因為按照摩西律法,“分別為聖”的人是不能接觸屍體的,那個受傷的人雖然還沒有死,但很可能當他們去救護他時,死在他們的懷裡。他們這種努力保持自己“聖”的做法,受到耶穌的批評。那撒瑪利亞人是個俗人,乾的是俗事,為傷者洗搽、包紮,但因為用愛心做,受到耶穌的表揚稱讚。
聖作為儀文的意義,與俗不是對立的;作為道德的意義,也不是對立的,所對立的是“惡”。聖俗不對立,不僅不對立,而且聖中有俗,俗中有聖。聖中有俗。教堂是聖的,但教堂在建造時有很多俗務由許多俗人參與其間。一件聖衣裡面有農民的勞動,有工人的勞動,無法保證這些農民與工人都是基督徒。亞伯與該隱獻祭獻的是自己勞動所得。亞伯從事畜牧業,該隱從事種植業,這些都是俗事。他們要拿他們從事這些俗事得到的東西放到獻祭的這件聖事中,否則,獻祭獻不成。俗中有聖。好撒瑪利亞人在受傷的人身上所做的都是俗事,但因為有愛,這些俗事聖化了,成了神聖的事。
追求成聖,不是越成聖,離開世界越遠,離開凡人、俗人越遠,而應該是越近,用更多的愛去關愛世界,關愛眾人。

四、出處

出埃及記 - 第 13 章 第 2 節:“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民數記 - 第 18 章 第 8 節:“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列王紀上 - 第 7 章 第 51 節:“所羅門王作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耶和華殿的府庫里。”
約翰福音 - 第 17 章 第 19 節:“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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