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權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出租權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契約中出租人承擔的保證其出租權無瑕疵的責任。出租人必須保證不因任何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而使承租人不能依約使用、收益租賃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規定,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也可以解除契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租權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 適用領域: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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