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標點符號用法規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為依據,對出版物標點符號規範用法的各種問題作了簡要、準確的闡述。範圍以國家標準所公布的16種標點符號為主,兼及尚未列入國家標準而在出版物中使用得較廣泛的17種“非正式”標點符號。《出版物標點符號用法規範》文字簡煉,閘釋準確,例句典型,內容全面,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不僅是廣大專業作者和業餘寫作者重要的參考書,更是每一位報刊雜誌、圖書、網路的編輯和校對人員案頭必備的工具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出版物標點符號用法規範
- 出版社: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
- 頁數:307頁
- 開本:32
- 品牌:重慶出版集團
- 作者:楊權
- 出版日期:2007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36685604, 7536685602
內容簡介
副詞與動詞或形容詞的修飾與被修飾關係很密切,中間一般不用逗號。只有在副詞脫離了它所修飾的對象,被前置到句子前面時,副詞後面才需要用逗號。當並列的詞語聯繫相當密切並被人們所熟知時,它們之間不需要用頓號。在非並列關係的複句中,單重複句不可以用分號,只有多重複句才可以用分號。判斷詞“是”的後面用不用冒號,由其後面的成分決定。如果“是”字後面的成分結構簡單,沒有停頓,不用提示.就無需用冒號。三層引號的情形.原則上應該儘量避免,否則容易造成文章層次的不清。實在避免不了,則要按“一層雙引,二層單引,三層雙引”的方式標示。句內括弧裡面的文字是注釋句子內的某些內容的,句內括弧應緊貼在被注釋詞語的後面,而不應與被注釋的詞語分隔開來
作者簡介
文摘
中文標點符號從創造、改進到增補、定型,經歷了逾百年的時間,但標點符號用法作為國家標準來頒布,卻不過是十幾年的事情。早在19世紀中期,同文館出身的清朝外交官張德彝就曾撰文介紹了西文標點符號。20世紀前後,文字改革先驅王炳耀(1897年)和朱文熊(1906年)先後制定了兩套早期的新式標點符號。後來,劉半農在王氏和朱氏方案的基礎上,制定了一套更為科學、事實上影響至今的標點符號。嚴復、魯迅、陳獨秀、錢玄同、胡適、周作人、李大釗等大家在推廣新式標點符號方面,亦不遺餘力,貢獻良多。1919年,以錢玄同為常駐幹事的“國語統一籌備會”向當時的北洋政府教育部提出了一個((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內含12種標點符號,次年由政府公布推行。以後,在超過30年的使用實踐中,出版界人士對其時有增損改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制訂了標點符號用法》,提出了一套比較科學的標點符號體系,把標點符號定為14種;同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下令全國遵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