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山(出山店水庫)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6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該水庫1960年第一次開工興建,因自然災害而被迫停工。1971年,該水庫二次動工,1973年再度下馬。1999年,省水利廳將興建出山店水庫的前期工作列入我省“十五”水利建設規劃,並經省人大批准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山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決定適時開工興建出山店等防洪水庫,提高淮河上游攔蓄洪水能力。
淮河是一條洪澇災害頻繁的河流,人們在長期的治淮工程實踐中總結出了“蓄泄兼籌”的治淮方針,並通過不斷的工程建設初步形成了“上控、中滯、下泄”的防洪體系。出山店水庫壩址位於淮河幹流上游信陽市平橋區甘岸鄉大埠口村附近,控制流域面積2900平方公里。水庫建成後對於控制上游山區洪水,提高下遊河道防洪標準,同時充分利用洪水資源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歷次淮河流域規劃都把出山店水庫作為一項淮河上游的防洪骨幹工程納入到規劃之中。
《淮河流域綜合規劃綱要》和1999年《河南省淮河幹流防洪規劃報告》確定:在淮河幹流上修建出山店水庫,控制淮河幹流上游流域面積2900 平方公里,總庫容達到大(Ⅰ)型標準。可使淮河幹流上遊河道防洪標準由現在的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接近20年一遇。
淮委在1991年修訂的《淮河流域綜合規劃綱要》中指出:“根據上游籌建水庫,攔蓄洪水,發展水利的治淮要求,進一步控制山、丘區洪水,減少洪災損失,開發利用水利資源,適應工農業日益增長的用水要求,計畫2000年前後優先興建的有出山店水庫或紅石潭和順河店、燕山、下湯、前坪、白蓮崖。”
2002年1月國務院轉發的“關於加強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若干意見”(國辦發[2002]6號)明確要求加快前期工作,爭取儘早立項建設。
出山店水庫工程在1956~1974年間多次進行水利計算和工程設計工作,於1974年完成了《出山店水庫水文水利計算報告》。其中出山店水庫設計洪水成果,選用控制站為長台關站,洪水資料系列為1951~1970年共20年。1999年《河南省淮河幹流防洪規劃報告》中根據長台關實測流量資料,將資料系列延長到1997年,長達47年,並加入了1848、1898兩次歷史洪水,洪峰流量分別為11700立方米/秒、8990立方米/秒,經考證1848年洪水為第一位,重現期按150年處理。
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設計標準》SL252-2000的規定,出山店水庫工程規模屬大(I)型水庫。其工程等別為I等,主要建築物攔河壩,溢洪道,泄洪洞為I級建築物,防洪標準1000年~500年,設計防洪標準採用1000年一遇;校核防洪標準採用10000年一遇,根據標準確定水庫設計和校核洪水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