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恩斯學派賦稅理論

凱恩斯學派的賦稅理論是流行於當代的資產階級經濟學派——凱恩斯學派的賦稅理論。凱恩斯學派的代表人物是凱恩斯、薩繆爾遜、瓊·羅賓遜等、他們反對古典學派的自由放任政策,堅持國家干預,認為資本主義的失業和經濟危機是由於人們心理作用引起“有效需求”不足所造成的,可以通過國家干預經濟、刺激消費、鼓勵投資而得到解決。

為此,在賦稅理論上,他們的主要觀點是: (1) 認為政府稅收對於國民收入是一種收縮性力量,增加政府稅收可以縮小總需求,減少國民收入; 減少政府稅收可以擴大總需求,增加國民收入。(2) 認為實行累進所得稅制,是經濟發展的“內在穩定器”。但這些“內在穩定器”只是起配合需求管理的作用,不能根本扭轉通貨膨脹或經濟衰退的局面。 (3) “新古典綜合派”認為要解決有效需求不足問題,國家應針對不同的情況採取“松”或“緊” 的政策,以膨脹性的稅收政策和收縮性貨幣政策相配合。(4) 他們提出了 “伸縮租稅”理論。凱恩斯學派把財政稅收範疇放到再生產過程中,運用巨觀的總量分析法來研究稅收,這在資產階級財政學說史上應該說是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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