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縣朝里瑤族鄉人民政府

凌雲縣朝里瑤族鄉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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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公地址: 
  • 性質: 
  • 行政級別: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領導信息

內設機構

(五)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加掛綜合執法隊、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宣傳並貫徹執行有關國土資源、村鎮規劃建設和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制定並組織實施轄區內相關發展規劃:協助做好國土資源、村鎮規劃建設和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等工作和相關信訪、糾紛、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受委託機關的委託,開展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等工作:協助有關執法檢查工作;負責鄉村規劃建設,對違規建設的監督檢查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六)農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農業、水產技術推廣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水產的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的研究示範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農作物病蟲害、禽畜疫病、水產病害的監測、防治和種子、農藥、化肥、飼料、魚蝦種苗等農業生產資料檢驗檢測;開展農業用地的地力監測和農業環境的監測檢驗工作;依法對農作物種子、種苗、農(副)產品的檢疫對象進行監管防治,嚴防疫病蔓延,確保農業生產安全;依法對農業機械的技術性能和安全性能進行監測,監管糾正生產實踐中使用農業機械的違章違法行為,負責農業機械的牌證管理,駕駛、操作人員考核等工作;開展農業市場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並向社會提供諮詢服務;組織有關農業技術的培訓;承擔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性監督檢驗工作;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承辦上級和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水利站。
主要職責:承擔本鄉工農業用水和民用水的設計規劃和技術指導;負責本鄉水土保持勘測、規劃和實施及本鄉農田水利、人畜飲水等建設項目的規劃、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防汛抗旱、鄉村集中供水和水資源管理等工作;負責制定好本鄉水利資源設計規劃。
(八)林業站。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和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引進和推廣林業新品種;加強林權制度改革,負責造林、規劃檢查驗收、林業統計等工作;審核木材採伐許可證;檢查本鄉木材採伐,木材及野生動物的運輸和銷售;開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協助有關部門調處山林糾紛,查處毀林案件,組織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及森林資源保護等工作。
(九)文化廣播電視站。
主要職責:負責文化、廣播和電視等工作的規劃和計畫;承擔民眾文化活動的組織,負責農村文化市場培育、“農家書屋”等鄉村文化建設,文物、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的收集、整理和管理;負責文化市場、電視網路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十)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點牌子),和退役軍人管理服務站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負責勞動保障、勞動力資源登記管理、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勞務培訓和輸出、協助勞動執法檢查;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轉移等農管理服務;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負責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社會救助、勞動力技能培訓與村社會保障服務性工作。
退役軍人管理服務站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退役軍人有關政策法規,保障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落實。2、做好信訪接待,資料建檔歸類工作。3、積極培樹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和服務社會的先進典型,發揮典型引領、示範和激勵作用。4、建立健全本轄區退役軍人基本信息台賬,實行動態管理。5、收集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需求,提供政策諮詢和信息服務,對就業創業情況進行跟蹤和指導;6、組織建立退役軍人聯繫制度,掌握本轄區退役軍人政策落實、主要訴求、幫扶解困等方面情況,開展常態化走訪慰問、幫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7、加強日常報告和應急反饋。8、完成縣退役軍人管理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黨建工作站(加掛人大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基層黨建、黨員管理、幹部管理、黨的組織活動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人大辦公室主要職責: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了解代表工作情況,組織代表或者代表小組開展視察、調查活動,總結交流代表工作經驗反映代表和選民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承辦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來信來訪,受理人民民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辦理換屆選舉的有關具體工作指導、協助選區依法辦理補選、增選、罷免代表的有關事項。受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聯繫居住或者工作在本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完成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和鄉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鄉村振興辦。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各級黨委、政府關於鄉村振興開發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和草擬本鄉鄉村振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鄉年度鄉村振興開發目標、任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制定村級扶貧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整村推進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防止返貧工作和協助行業部門落實鄉村振興政策;負責管理鄉村振興檔案資料,指導村、駐村工作隊、戶上檔案資料整理;負責上報鄉村振興工作匯報、總結及各類統計報表等;做好鄉村振興信息宣傳、典型人物事跡宣傳,營造鄉村振興宣傳氛圍;承辦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十三)集體經濟辦。
主要職責:負責鄉黨委、政府交辦的集體經濟辦各項日常工作;負責對接各村督促上報集體經濟相關工作落實;負責收集上報各村集體經濟收益月報表;指導各村開展年度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方案制定;負責督促各村完成村集體經濟年收益任務目標;負責督促各村申報自治區、市、縣專項扶持村集體經濟資金項目及項目推進等工作。
(十四)民政辦。
主要職責:負責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的申報、調查、審批、動態管理,以及檔案管理;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高齡補貼、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貼申報、調查、動態管理,以及檔案管理;負責指導全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推動全鄉村務工作和基層民主建設;負責協助上級業務部門監管民間協會的發展;負責各村、社區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界限、變更及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協助上級業務部門管理全鄉行政、區域邊界線;負責城市住房救助工作的材料申報和動態管理;負責指導殘疾證申辦工作,殘疾人輔具、幫扶項目申報和發放工作,協助上級開展殘疾人無障礙改造工作;承辦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統計站。
主要職責:負責國民經濟和社會產業綜合統計;組織實施鄉政府日常統計工作和大型普查各項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完成各項統計報表;及時收集整理匯總鄉政府社會經濟發展數據,撰寫統計分析報告,定期向鄉黨委、政府領導匯報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積極宣傳統計法規和統計知識,有計畫地對轄區各級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十六)工 會
主要職責:做好機關工會組織建設管理工作,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職工民眾文體活動,收繳工會經費,完成上級部門和街道黨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共青團委員會
主要職責:領導全鄉共青團工作,組織全鄉共青團圍繞全鄉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開展工作,在全鄉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黨的助手作用;負責研究指導全鄉共青團的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推進全鄉共青團的基層組織建設;組織和帶領全縣青年創業創新,在全鄉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主力軍和突擊隊的作用;圍繞鄉黨委、鄉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負責指導並組織實施全鄉青少年的思想理論教育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共青團的新媒體輿論陣地建設和網路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全鄉共青團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論研究;向鄉黨委、鄉人民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狀況,參與協調處理各種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指導和幫助少先隊工作委員會開展工作。協助教育部門做好中、國小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強對青年社會組織和青年社團的指導和管理;參與制定有關青年統戰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統戰對象的團結教育工作,維護和促進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承辦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婦女聯合會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緊密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擬定各項婦女兒童工作計畫,指導基層婦聯組織開展工作;代表婦女參政議政,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組織基層婦聯組織開展各類評優推薦活動;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究與制定,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諮詢;深入調查研究、了解婦女民眾的願望和要求,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寓教於樂的宣傳教育活動;培養和教育婦女,組織婦女民眾參加科技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婦女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辦好事實事,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的發展;承辦鄉黨委、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十九)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鄉村振興專項監督工作的工作安排,開展本鄉專項監督日常工作;開展本鄉專項監督工作,研究和籌劃階段性工作重點及專項督查活動,並抓好實施;對鄉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財務收支、“三資”管理、工程項目建設及其他重要事項,實施全方位監督,確保項目資金、扶貧資金、惠農資金和政策陽光運行,並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定期開展巡訪工作,受理信訪舉報,做好民眾反映問題的分類處理和問題線索收集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推進長效機制建設;積極配合縣紀委監委開展工作,完成鄉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全鄉行政村村民及脫貧人口、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計、督促工作,推進醫保電子憑證激活工作,協助指導6個行政村完成每年醫保台賬並做好有醫保保障的繳費補助賬號收集等相關工作。
(二十一)項目辦。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能源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管理工作;統籌產業發展布局和結構調整工作,負責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的協調和指導工作;協助鄉村規劃建設,對違規建設的監督檢查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縣直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設定三個服務性機構
(一)財政所(實行以上級機關管理為主,同時接受鄉黨委、政府的統一協調、指導和監督的雙重管理,不計入鄉事業機構個數)。
主要職責:承擔全鄉的財政預算資金管理及涉農資金的發放、管理等指導和服務性工作。
(二)水產畜牧獸醫站(掛水產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牌子,實行以上級機關管理為主,同時接受鄉黨委、政府的統一協調、指導和監督的雙重管理,不計入鄉事業機構個數)。
主要職責:承擔全鄉水產、畜牧業的生產技術的推廣、指導和服務,動物防疫、檢疫、水產畜牧產品質量等指導和服務性等工作;承擔農民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以養殖龍頭企業、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為主體,積極示範推廣養殖標準化技術,推動實施產品認證,督促規模養殖企業、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生產者嚴格執行相關標準養殖規範,建立查驗、記錄製度;承擔對養殖過程的督導巡查工作,重點對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嚴防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流入生產環節;開展水產畜牧產品上市前的質量安全抽樣檢測(速測),防止不符合質量安全規定的產品流入市場,收集、報送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配合開展水產畜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三)農業技術推廣站(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服務站牌子,實行以上級機關管理為主,同時接受鄉黨委、政府的統一協調、指導和監督的雙重管理,不計入鄉事業機構個數)。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技術和優良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與推廣;負責農作物病蟲鼠草害監測、防治和處置;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業生產信息、農業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負責本鄉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本鄉農業名牌產品申報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檢驗檢測和農業投入品檢驗檢測工作;負責開展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市場秩序監管、市場準入和打假扶優工作;負責本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監測、預警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配合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開展農產品資料安全生產追溯體系建設和農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本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技術研究推廣、宣傳培訓工作;配合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對本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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