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文新

興業縣新榮水庫水電管理所原所長凌文新違反廉潔紀律問題。2012年至2014年,凌文新在擔任新榮水庫水電管理所所長期間,為謀求時任興業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梁某某(已另案處理)對新榮水庫水電管理所的關照,分別於2012年、2013年、2014年春節前及中秋節前、給梁某某送了6次紅包,每次送1000元,共6000元。凌文新身為中共黨員,廉潔意識淡薄,違反廉潔紀律,給上級主管領導送紅包,其行為有損黨員形象。2019年9月,凌文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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