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灘區財政局

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指導全區財政工作;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規範性檔案;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區與鄉鎮政府的分配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冷水灘區財政局
  • 負責人:龍愛國
  • 機構地址:冷水灘區梧桐路579號區政府大樓南樓六樓 
  • 郵編 :425000
機構職能,調整的職能,領導,

機構職能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區財政制度、改革方案,指導全區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執行有關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意見。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區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本級、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區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彩票監督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區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資金。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參與區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七)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區級國有宣傳文化、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建設投資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區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在全區組織實施會計行政法規規章,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調整的職能

按照冷編髮[2015]51號檔案,區財政局主要職責調整如下:
(一)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下放、調整、增加由省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公布予以變動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研究制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政策規定,支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建設,管控項目建設風險,指導全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工作。
2.加快推進全面深化財稅改革工作職責,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財政預算制度,逐步建立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公共財政制度。
3.劃入原區鄉鎮財政管理局的職責。
4.劃入原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的職責
5.劃入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原承擔的行政職能。
6.劃入區財政國庫管理局的行政職能。
7.劃入原區財政監督檢查局的行政職能。
(三)加強和調整的職責
1.對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責任清單的要求,建立規範高效的行政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2.加強對全區國有資產管理。
3.按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負責對下屬單位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配備等提出調整完善意見,報機構編制部門明確。

領導

負責人:龍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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