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冰水沉積】outwash drip 曾稱冰水停積。以冰川融水為主要營力而產生的沉積物,由礫石和砂粒組成。其不同於冰磧之處,在於它有一定的分選性和層理結構與一般河流沖積層不同之處,在於其中夾有大漂礫和冰磧透鏡體,並同冰磧層有緊密的接觸關係。它常是地下水的良好含水層。與冰川直接接觸的冰水沉積稱冰川接觸沉積,簡稱接冰沉積。
冰水沉積物及冰水沉積地貌
冰雪融化後形成的水流稱為冰水。在冰川區內,這種水流可以形成冰面河、冰下河、冰側溪流及冰下湖、冰面湖等。大部分冰水,最後都要經冰川前緣的冰下河和冰側溪溝流出去,形成冰前河流及冰前湖泊。上述各種冰水所形成的堆積物,統稱冰水堆積物。冰水堆積物可分為冰前沉積和冰川接觸沉積兩類。
冰前沉積及其地貌
冰前沉積是冰水流出冰川以後,在冰川外圍堆積起來的沉積物。其主要地貌為冰水扇、冰水沖積平原、冰水階地及冰湖沉積等。
1.冰水扇及冰水沖積平原
如果冰川外圍是平坦開闊的地形,冰水流出冰川末端後,立即分散為沒有固定河床的細小股流,形成辮狀水系。冰水攜帶的碎屑物質就在冰前堆積起來形成平緩的扇狀地形,稱冰水扇或叫扇堆兒,一系列冰水扇連線起來就構成冰水沖積平原,又名外沖平原(圖7-14).
冰水扇的頂端直接與終磧堤或其他類型的冰磧物相接,呈明顯的相變關係。冰水扇最厚的地方在頂端,向外逐漸變薄。冰水扇堆積物具明顯的岩相變化特徵頂端部分為巨大的礫石,層理不清,礫石磨圓度差,表面可有冰川壓磨痕跡。往外粒度變細,國度增加,以含礫石層或含礫石透鏡體的砂層為主,常有層理出現但極不規則。在冰水扇的最外緣,主要沉積亞粘土一粘土類物質,稱為冰水亞粘土。它一般無層理,偶見砂的夾層及小礫石層。從成分結構看這種亞粘土很像黃土。但顆粒較細,碳酸含量也較少,故又稱黃土狀亞粘土。
2.冰水階地
在冰前河谷中,當冰期時,植被稀少,冰緣區基岩遭到強烈的寒凍風化,同時冰川區由於冰川侵蝕破壞,形成大量碎屑物質,大大超過了以冰水形成的河流的負載能力,在河谷中堆積。當間冰期時,碎屑來源減少,水量增加。河水涌量大大增強。產生強烈的侵蝕作用,切割冰期時形成的堆積物而形成冰水階地。在河流下游特別是入海河流,情況恰恰相反間冰期產生堆積,冰期產生河流下切。
3.冰潮沉積
冰湖沉積包括冰湖三角洲沉積、湖底沉積、湖濱沉積等類型。但以前兩者較為重要。
(1)冰湖三角洲沉積當冰水河流流人冰湖時,在冰湖岸邊就會產生冰湖三角洲沉積,這種沉積與普通三角洲沉積沒有多大差別。所不同者只是冰湖三角洲沉積有冰川礫石,在礫石上可找到冰川壓磨痕跡。冰湖三角洲沉積相與冰磧其他類型沉積呈相變關係。
(2)湖底沉積在夏季,冰川融化強烈,冰水充沛,搬運能力強,把大量泥沙搬到湖中,細砂顆粒很快就沉於湖底,但粘土仍漂浮水中。到冬季,粘土才慢慢地在砂上沉積下來,形成一層粗(砂粒)一層細(粘土)的年層。第二年又重複這個過程。這種沉積作用年復一年地進行,就形成了粗細相間、層理極薄的紋泥,又叫季侯泥。紋泥中砂層是淺色的,主要成分是石英和長石。而粘土層則是深色的。這種一深一淺的沉積構成一個年層,就像樹木的年輪一樣,根據年層的數目即可確定從冰川開始退縮到冰湖停止沉積這階段的年限。
冰川接觸沉積
分布在冰川區內或緊靠冰川的某些地區在此區內冰與水並存,冰與水緊密接觸。所以這種類型的冰水沉積與冰磧物相互混雜、交叉和重疊。這種冰水沉積還經常受到冰流的攪動,原生堆積形成和沉積構造常被破壞。再加之冰水堆積物中所含冰塊或周圍冰體的融化,使已形成的冰水堆積物發生崩塌或塌陷,更加劇了這種破壞程度。我們把這種與冰磧物混雜、交叉,並經常受到冰川攪動和破壞的冰水堆積物稱為冰川接觸沉積。它可分為下列幾種
1.冰阜階地地及冰礫阜
冰阜階地分布於冰川谷兩側或高地的邊緣。當冰川後退時,冰融水在冰川谷兩側形成溪流,這種水流在谷壁與冰川之間堆積具有一定層次的冰水堆積物(圖7-15)。當冰川全融化後,堆積物的前緣(即與冰川相接觸的面)因失去支撐而垮塌,形成陡坎。整個形態與河流階地相似,故稱冰阜階地。冰阜階地呈長條狀分布於終磧堤內的冰川谷兩側,向下游逐漸降低,與冰水扇相連。
冰礫阜是一種平頂圓形或長條形的丘陵地形。其直徑約為0.1-2km,高5~70m,邊坡較陡,常雜亂地成群分布於山嶽冰川或大陸冰川的邊緣靠近終磧的地方。冰礫阜由亞砂土、砂及細礫所組成,具有明顯的各種形式的層理。這些層理常因冰川的擠壓而發生小的褶皺和斷裂。冰礫阜內常夾有冰磧泥礫透鏡體,而大部分冰礫阜表面還覆蓋著0.5-2m厚的冰磧層。
2、鍋穴
當冰川向後退縮時,在冰水沉積物中常遺留下大小不等的冰塊。當這些冰塊完全融化以後,就會引起上部沉積物陷落,在地表上形成凹坑。這種凹坑稱為鍋穴(圖7-16)。鍋穴多呈圓形,直徑一般約幾十米。
3.蛇形丘
蛇形丘是發育在大陸冰區的地形,像鐵路路基那樣狹窄的長條狀高地(圖7-15)。它是由經過分選和沖洗的礫石、砂組成的,有明顯的不均勻的斜交層理(圖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