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痰濕證臨床診斷標準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痰濕證臨床診斷標準》是2017年08月2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痰濕證臨床診斷標準
  • 標準編號:T/CACM 014—2017
  • 發布日期:2017年08月24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8月24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技術內容,

起草人

胡鏡清、江麗傑、許偉明、王傳池、段飛、林明欣、李先濤、於春泉、楊小波、張俊華、張松峰、張伯禮。

起草單位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基礎理論研究所、廣州中醫藥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廣東省中醫院。

技術內容

據《中國心血管病報告2015》報導,2014年中國心血管(CVD)居疾病死亡構成的首位。《2015年中國衛生和計畫生育統計年鑑》顯示,2014年中國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以下簡稱“冠心病”)死亡率,城市為107.5/10萬、農村為105.37/10萬,與2013年(100.86/10萬、98.68/10萬)相比均有所上升。隨著生活方式的改變,痰相關證在冠心病中比例不斷升高。但既往冠心病痰證相關診斷標準中(見附錄A),存在診斷標準未完全統一、“痰”相關術語欠規範、“痰濁”辨證依據實為“痰濕”、諸條目缺乏診斷權重等問題,影響其在臨床和科研中的套用。
為落實《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提出的“全面推進中醫藥標準體系建設”重要任務,充分發揮中醫藥防治冠心病的優勢,本標準在系統回顧既往冠心病痰證相關診斷標準的基礎上,運用層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簡稱AHP)現場調查收集專家意見,結合多輪研討與論證,確定了冠心病痰濕證臨床診斷條目及其權重,完善了冠心病痰證相關診斷標準,為冠心病痰濕證的臨床診療與科學研究提供指導和幫助。
本標準由於受到使用著地域、民族、種族等因素的影響,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應依照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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