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寧縣環境保護局

冕寧縣環境保護局是冕寧縣政府部門,負責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的環境保護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冕寧縣環境保護局
  • 主要職責:8條
  • 人員編制:15名
  • 所在地:冕寧縣
主要職責,機構職責,工作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
(二)參與制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環境保護的內容;管理全縣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編制全縣環境質量報告。
(三)負責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放射源等污染的防治工作;監督執行國家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和優先控制的有毒化學品管理;對全縣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受縣政府委託處理環境污染糾紛。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自然保護區工作,負責全縣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工作,綜合協調並監督檢查全縣生態環境、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土地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的實施,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利用活動。
(五)負責全縣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建設項目“三同時”、污染集中控制、污染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措施的實施。
(六)監督執行國家、省、州頒布的各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管理全縣環境監測工作;負責對全縣各鄉(鎮)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和檢查工作。
(七)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律常識。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縣環境保護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會議組織、機要、檔案、督查督辦、目標管理、保衛、保密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基本建設、財務、後勤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負責環境信息工作、環境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宣傳和學習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自然生態保護與建設項目管理股監督實施國家生態建設與保護法律、法規和省、州自然生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和生態農業建設,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編制全縣自然保護區規劃,承辦國家、省、州自然保護區的申報意見和審批手續。負責全縣生態環境管理,指導監督生態破壞恢復治理、土地荒漠化防治工作。嚴把環保第一審批權,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全程參與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和竣工驗收,調查處理全縣建設項目施工、試生產中發生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糾紛。負責城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初設方案審批。歸口管理和協調環境保護團體合作與交流,擬制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環境保護的招商引資,負責並爭取各類國際環境保護贈款、貸款和合作項目。組織編制全縣環境狀況公報,並發布縣內主要城鎮和河流域環境質量報告、環境質量狀況公報。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污控法規宣教股監督實施國家、省、州有關污染防治、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排污收費的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負責辦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落實和監督檢查進口固體廢物許可證、環境污染防治治理資質認證、機動車排污檢測證、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管理制度。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規劃。負責電滋輻射和放射源管理,擬定電磁輻射和放射源環境事故應急方案,統一監管電磁輻射和放射源污染防治的系統工作,承擔與電磁輻射和放射源項目退役監督及縣級權縣的審批。負責環境信訪和公眾舉報工作。負責重大以及跨地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起草全縣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方面的檔案,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組織縣內重大環境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組織查處縣境內及跨縣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行政,執行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應訴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的政策,負責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協同有關部門指導縣內中國小和成人環境保護教育工作,承辦環境保護社會表彰。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的情況通報、聯絡工作。負責有關環境保護的綜合統計工作。

工作事項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冕寧縣環境保護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四、環境監察大隊職責及編制
1、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2、依據主管環境保護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3、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超標排污費和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4、負責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以及排污費財務、統計報表的編報匯審工作;
5、負責對海洋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
6、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7、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負責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察工作經驗;
9、承擔主管部門或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10、核安全設施的監督檢查;
11、自然生態保護監察;
12、農業生態環境監察。縣環境監察大隊是縣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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