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浸禮派

宗教改革運動中的一個激進派別。11世紀初出現於瑞士、德國、荷蘭等地。他們遵循慈溫利的主張,認為嬰兒不應受到罪的懲罰。

因此嬰兒洗禮是瀆神的形式,唯成年受洗方為有效。他們有些人還主張財產公有,積極參加農民戰爭。該派長期受到正統派的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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